中國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24日在廣州掛牌成立。這是經國務院授權國土資源部向地方派駐的9個國家土地督察機構之一,代表國家土地總督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負責對廣東省(包括深圳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具體職責爲:一是監督土地保護目標的落實情況;二是監督土地執法情況,包括建設用地審批情況;三是監督檢查土地宏觀調控政策執行情況;四是開展土地管理的調查研究;五是承辦部和總督察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表示,監督局不直接行使土地管理的權利,不改變、不取代地方政府及其國土資源部門行使職權。其工作的方式是:發現問題請地方政府予以糾正或整改;如果地方政府不糾正或不整改,向國家土地總督察報告,由國家土地總督察責令限期整改。
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人員編制35人。共設7個處(室),分別是:辦公室、審覈處、調研處、監察一室、監察二室、監察三室、監察四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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