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裴曉蘭通訊員曹靜)長相漂亮的趙女士發現自己的照片被太平洋電腦網當作廣告使用後,將對方告上法庭索賠20萬元。昨天,豐臺法院以侵犯肖像權,判令該網站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8000元。
21歲的趙女士訴稱,自己曾將一些喜歡的照片放在網上。一次偶然的機會,她在太平洋電腦網的“筆記本”頁面上發現其中一張照片被作爲了廣告圖片,還配有廣告語:“色花、色景、色美人;一場史無前例的集體‘私奔’;不可錯過的美色盛宴!”趙女士點擊自己的照片後,進入了“太平洋女性網”舉辦的一項活動的宣傳頁面。
趙女士認爲,太平洋電腦網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其照片的行爲侵犯了她的肖像權,且照片上使用的內容低俗的廣告語,給她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她因此起訴要求網站所屬的廣東太平洋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她精神損失費20萬元。
此案審理過程中,被告公司承認使用了趙女士的照片,並說在製作廣告時曾在網上選片,偶然發現趙女士的照片很漂亮,便拿過來用了。被告還說,廣告裏趙女士只露了半張臉,網友們無法辨別此人是誰,因此不會對趙女士產生影響。另外,該廣告的廣告語屬於文學藝術表達,內容並不低俗,因此不構成侵權。
法院認爲,被告公司未經趙女士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她的肖像,侵犯了肖像權,應承擔侵權責任。趙女士要求被告公司在太平洋電腦網、太平洋女性網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訴求,法院予以支持。另外,趙女士的精神損失費由法院酌情定爲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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