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及有關部委通知精神,促進本市生豬生產發展,市政府《關於積極推進我市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意見》於日前正式出臺。按照相關政策,本市26萬頭能繁母豬納入被保險範圍,廣大養豬戶可以享受市和區縣兩級政府各40%的財政補貼,這對於幫助農戶分散和轉移風險,促進農民增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能繁母豬保險金額爲每頭1000元,保險費爲每頭60元,保險時間爲1年。爲減輕農民負擔,對能繁母豬保險的政府扶持措施爲:每頭能繁母豬的保險費由養殖戶(場)按20%的比例繳費,市和區縣兩級政府各負擔40%,總計80%,按照繳費投保頭數及時撥付保險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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