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爲非法報紙《社會新聞報》的版面。
穿着109號橘黃色監服的高揚,沮喪地呆在遼寧省營口市看守所內。這個自封爲所謂的香港“社會新聞報”社社長兼“首席記者”的40歲男子,完全沒了幾個月前的囂張,只能低頭認罪。11月6日,營口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批准對其逮捕。記者從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瞭解到,高揚一手導演的以詐騙錢財爲目的,非法在內地出版報紙的鬧劇已原形畢露。
濱城來了“大記者”
今年夏天,平靜和諧的港口城市營口,突然被一份來路不明的“社會新聞報”攪起股股陰風:5月份以來,幾個“記者”數次從北京趕到營口,領頭的就是高揚,同來的還有自稱是某電視臺、某報的幾人。這些人住在高檔酒店內,頻繁與那些對法院判決有意見的羣衆串聯見面,又是“採訪”,又是攝像,聲稱要對所謂“冤假錯案”跟蹤報道,要爲羣衆“討回公道”。有些羣衆信以爲真,紛紛把自己的材料交給這幾個自稱“手眼通天”的“記者”,同時也按照高揚委託代理人的要求,每人交了300元的“見報費”。
6月16日、7月16日、8月16日、9月1日和9月16日,這張“社會新聞報”連續刊登高揚等人採寫的“長篇調查”,對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幾起審結案件提出“質疑”,大加指責,作蠱惑人心的宣傳。這份所謂的報紙還採取專遞或散發的形式,利用週六、週日偷偷塞進黨政領導機關和遼寧省各級法院,詆譭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沽名釣譽、判決不公、執行不力”。
更惡劣的是,在高揚等人的蠱惑下,9月份營口市聚衆鬧事的人數激增。個別人聽從號令讓躲在轎車內的“社會新聞報”“記者”和扛着貼有某電視臺標誌攝像機的人拍照、錄像,向政府施加壓力。
抽絲剝繭原形畢露
“社會新聞報”和高揚等人的所作所爲讓人疑竇叢生。最先警覺的是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杜林奎。“我們歷來歡迎輿論監督,對新聞媒體提出的批評相當重視。”杜林奎告訴新華社記者,“但高揚等人並沒有採訪我們,就偏聽偏信,發表混淆是非的稿件,這讓我們十分吃驚。”
認真看了這幾期“社會新聞報”之後,杜林奎嗅出了不正常味道:這份自詡爲“香港特區政府刊登法律廣告有效之報刊”,雖然也刊登了一些國內外新聞及圖片,還用繁體字彩色印刷,但編排粗糙,質量低劣,錯別字和語句毛病比比皆是。
拉大旗作虎皮,包着自己去嚇唬別人,這是騙子的一貫伎倆。而身正不怕影子斜,有正義敢擔當,則是無私無畏者的必然抉擇。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被遼寧省委政法委評爲“全省人民滿意政法單位”,“社會新聞報”爲什麼要瘋狂詆譭這樣的先進典型?爲什麼要煽動羣衆的不滿情緒?這到底是一張什麼樣的報紙?高揚等人到底是什麼貨色?有關部門進行了深入調查,結果令人瞠目結舌:“社會新聞報”在報頭處註明是“獲中國政府特許在內地發行之報刊”,聲稱報紙由“中國圖書進出口深圳公司代理進口”。但新聞出版總署辦公廳8月11日覆函證明:“社會新聞報”“沒有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該樣本未經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進口,不允許在境內發行”。中國圖書進出口深圳公司也嚴正聲明:“我公司從未允許任何單位以‘中國圖書進出口深圳公司’名義向社會徵訂過《社會新聞報》,一切有關征訂材料均屬僞造。我公司也從未進口過《社會新聞報》。”有關人員從香港瞭解到的情況也讓人困惑不解:這張打着香港招牌的報紙,卻在香港有關職能部門查不到註冊,沒有稅務記錄。
營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孫輝告訴記者,警方是以高揚等人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的,經偵查獲取了其犯罪證據,於10月5日對高揚刑事拘留。高揚落網後交代:他是四川省達縣人,租住在北京市朝陽區一處出租民房,曾在多家報刊社實習工作,2005年辦了“社會新聞報”。警方查實:“社會新聞報”社的工作地點爲北京市朝陽區高揚的租住地,報社日常除了高揚之外,就是掛着報社“編委”兼“辦公室主任”頭銜的何桂英(四川人,也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外還聘用一名青年負責該報紙的電腦排版。報紙是高揚聯繫河北等地印刷廠印刷的,涉及營口市內容的報紙每期印刷了三四千份,以託運形式發給被採訪對象和郵寄到有關部門。據河北省一位承攬印刷業務的人士向警方交代,前年和今年,高揚曾兩次與他聯繫共印製了近400個“社會新聞報”的工作證、記者證,價格是每個7元。負責電腦排版的青年告訴警方,稿子、圖片大部分是從網上下載的,另一些稿件則由高揚執筆。
確鑿事實證明:“社會新聞報”非法在內地印刷發行,高揚等人向採訪對象收取費用,已經構成嚴重違法違規。
堅決剷除假記者的生存土壤
高揚承認,跟他一起“採訪”的人“都沒有記者證”。“我利用非法的報紙和虛假的身份騙取大家的信任,同時也騙了大家的錢。”高揚在接受訊問時說,“我讓採訪對象給路費、見報費,還高價賣給他們報紙。”據高揚交代,幾次來營口,他們先後收了採訪對象數萬元錢物。但一些當事人表示,這些人斂取的錢財遠不止這個數目。有當事人揭露,高揚爲了詐騙斂財,還在營口市委託了一個“代理人”。一個叫夏青的男子告訴記者,他花了幾百元錢復印相關材料,還交了300元的“見報費”,結果“社會新聞報”只給他刊登了100多字的“小檔案”,其中還把“西市區”誤寫爲“西平區”。另一個叫桑曉光的當事人更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交了“見報費”後,高揚的“代理人”卻跑得不見蹤影。
讓人深思的是,高揚創辦的報紙漏洞百出,伎倆並不高明,卻能長期混跡社會大行其道。營口市宣傳、政法戰線多位同志剖析說,內中原因主要有:一是有的部門單位,一聽說是記者、特別是境外記者,不覈實清楚身份先熱情款待。聽說是來搞形象報道的就眉飛色舞,聽說是來批評監督的則安撫“滅火”。這無形之中給假記者提供了活動空間。二是一些印刷廠家、不法業主只要給錢,什麼報紙、期刊,什麼記者證、經營執照都敢印。這也爲黑報紙滋生提供了土壤。三是基層單位覈實國內記者身份相對容易,而覈實境外媒體記者的真實情況則有一定難度,打擊非法出版物和打擊假記者還須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合力。
記者瞭解到,爲了維護社會公衆利益和建設和諧社會,從8月份起,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等中央十部門開展了全國打擊非法出版活動專項行動和整治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假新聞專項行動,已經取得明顯成果。
據介紹,從目前情況看,這一專項行動還未達到治理目標。爲此,全國“掃黃打非”辦決定將兩個專項行動延至明年3月底,爭取再用5個月時間徹底解決非法報刊和“四假”屢打不絕的問題。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柳斌杰強調,作爲“掃黃打非”工作部門之一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我們有責任還百姓一片文化淨土。“掃黃打非”要天天行動,什麼時候發現假報刊、假記者就在什麼時候打,哪裏有假報刊、假記者就在哪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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