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餘以爲 據《新快報》報道,近日有中石化員工私下販賣柴油,“每噸6800元,比統一的批發價高出100元。”記者的口氣像是發掘出負面新聞。今日,《南方都市報》又刊登了中石化義正詞嚴的澄清報道,指出這僅是一場騙局。 但在我看來,正反兩方卻不怎麼分明。難以相信漲價前一日油品緊缺,到漲價翌日即可敞開供應,可以用“運力不足”解釋。開車到油站有錢加不到油,或者企業因缺油而停工,所產生的鬱悶,比多付一兩個百分點的錢,要嚴重得多。 社會所怨恨的囤積成品油現象,相信不是油庫員工作出的決策。相反,決策者看到該新聞將會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震怒”,私賣柴油的職員可能會受到“嚴懲”。“限量發售”是商家常用的招數,以製造供應緊張氣氛,謀取超額利潤。油庫員工爲了“蠅頭小利”,不限量發售柴油,明顯在破壞集團大計,“損害國家利益”的帽子隨時可以扣上。 不過,“國家利益”在產權明晰的新時代,應該有新的闡釋。中石化是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的作用下,管理層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基本一致。雖然國家仍然控股,但是上市公司利潤最大化,並不代表國家利益最大化。因爲政府賦予幾大石油集團壟斷經營權,相當於委託企業代政府向用油者徵收資源稅,上繳利潤等效於資源稅。 任何稅率都不是越高越好,高到一定程度就會抑制經濟發展,損害國民利益,危及社會和諧。因此,當壟斷企業虧損或者微利時,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一致,所以世界上大部分國營企業虧損經營。當企業利潤超過一定限度,企業利益就與國家利益相沖突了。上市之前,企業經營者與企業利益關聯度不大的時候,壟斷企業可能虧損或者微利。上市之後,企業經營者與企業利潤高度相關,那麼,經營者必定會利用壟斷特權使企業利潤超過合理限度。於是,在利益驅使下,囤積成品油這類嚴重危害社會和諧的極端手法也敢於採用。 不必指望政府嚴厲打擊囤積成品油的決策人,只要在機制上稍作調整就可以杜絕此現象:上市公司不得壟斷經營,壟斷企業不得上市。考察幾大石油集團上市前後的表現,不難印證上述建議。不過,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得擺脫依賴壟斷企業獲得政府收入的思想。 中國歷史上只有一個朝代靠商人靠企業徵稅——元朝,元朝“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稅制不合理造成政府利益與國民利益相沖突,是重要原因。而除此之外,數千年來中國曆朝歷代所採用的直接對個人或者對土地徵稅,被證明爲最有利於政府利益與國民利益相契合的手段。西方國家卻直到普選權落實,以及左翼政黨掌權之後,直接稅才成爲主流。 在油企囤積的情況下,油販子們“偷偷摸摸”謀取私利,實際上起到抵消囤積效應的作用,利國利民利地方。有感於他們的冒險精神,我情不自禁地模仿周星馳:曾經有一位油販子站在國人面前,我們沒有珍惜,等他出國之後油價瘋漲,我們才追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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