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羅瑞明 在國家藥監局窩案落馬的官員中,藥品註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盧愛英是唯一的女性。這位註冊司長曹文莊的得力助手,她的貪婪與佔有慾與衆不同,除去最高一筆5萬元外,單筆受賄金額大多是萬元以下,尤以2000元居多。法院認定她受賄36萬餘元——10年平均每天受賄100元。(11月19日《民主與法制時報》) 盧愛英被稱爲“醫藥界女強人”,也是有特色的貪官,其受賄很有講究,她給自己設置的底線從2000元增加到5000元,自欺欺人的認爲,“少吃多餐”才穩妥。當然每次收個“溼溼碎”的幾千元,與一些一次受賄幾百萬,上千萬的貪官比起來,她的受賄胃口顯得小的多,但是這種積少成多的受賄法,更爲狡猾。 首先,收取數目不大的賄賂更爲迷惑人。貪官們非常清楚受賄意味着什麼,其後果將導致什麼,但是貪婪的本性決定他們的胃口永遠填不滿。於是他們想方設法,採取不同的手法來使其受賄風險降到最低程度,他們收錢不是盲目的亂收,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手法。原定遠縣縣委書記陳兆豐說,“辦不到或沒法辦的事情不收,領導或熟人託辦的事情不收,嘴巴不嚴的人不收。”這就是貪官們講“誠信”的準則,也是衆多貪官在反腐高壓下,爲降低索賄受賄風險而進行的一種適應性調整。四川省樂山市原市委副書記袁俊維還裝模作樣,收下賄賂不全部吞下,拿出一小部分來以視充公,使人從外表上很難將其與貪婪無度的貪官劃等號。而此位女處長每次只收個幾千元,這錢很不起眼,等於吃餐高檔宴席,與一些貪婪無度的貪官比起來,對外的形象顯得廉潔的多,實際上她與那些貪大頭的官比起來毫不遜色。細水長流,十年如一日,每天受賄100元,總計36萬多元,這就是其“少吃多餐”手法的“精明”所在。 其次,收小不收大,可以把風險降到最低。貪官受賄隨心所欲,忘乎所以,得起來舒坦,拿過來輕鬆,但是這一筆筆賄賂猶如一顆顆定時炸彈,隨時有可能引爆,貪官們深知這一點,怎麼來化險爲夷,把風險降到最小?有些貪官將受賄來的錢分文不動,妄想等風平浪靜後再進行消化。如:四川省彭州市委原書記陳家榮受賄近400萬元,卻分文未動。有的貪官先貪後捐以尋求免於刑事處分,如:新田縣教育局長文建茂共非法收受賄賂款109300元,其中34000元用於捐贈或公務開支,等等。盧愛英給自己設定受賄的底線,不是她對送來的大錢不動心,而是爲了更好的多收錢,長久、穩妥的收錢。在她看來,收點小錢,一般的人都不會放在心上,即使有人告發,也未必能記清送過多少次,數目有多少,再說盧受賄不集中收,而是分散收,即使出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過來,有了這條退路作掩護,又可以放心的得,大膽的收。“少吃多餐”,不一下被撐壞,這種受賄方式真是妙不可言。 女貪官收受賄賂“少吃多餐”,自以爲得意,其實也是一種愚蠢的做法,其受賄的行爲即使能隱蔽一時也隱蔽不了長久,最終逃脫不了法律的懲罰。其“少吃多餐”的受賄法,只能是給人們提供了一條反腐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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