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級黨政機關超標準配車和公車私用之風,一直屢禁不止。在基層,甚至一些科級、處級幹部都坐着豪華進口越野車,一個僅有幾個人十幾個人的單位,也要配備一二輛小車,在鄉鎮工作的幹部卻把家安在縣城裏,在縣鄉工作的幹部把家安在地、市級城市裏,這些走讀幹部基本上都是靠公車接送,公車不僅是幹部自己的交通工具,而且適用人員一般都擴大到家屬。老百姓稱之爲:“一人做領導,全家有車坐”。
在很多地方,一個縣、區的公車配備一般都超過一百輛以上,大縣、區還可能達到二三百輛,一輛車一年的修理費、燃油費和駕駛員工資補貼等費用超過十萬元,照這樣計算,一般縣、區的公務用車費用都在千萬元以上,且還不算購車費用。官場還有一個“潛規則”,即新任領導不坐前任領導用過的車,因而一些地方黨政班子換屆之後,都有一個購車熱潮,而且還要暗自在款式、豪華程度上攀比。
針對上述問題,國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切實做好公務用車節能減排工作,帶頭使用經濟、節能、環保的自主品牌汽車,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嚴禁公車私用。通知的出臺,可謂正當其時。
黨政機關超標配車和公車私用的現象,事關節能減排和環保工作,事關黨政機關的作風和形象。雖然被批評了多年卻難見治理成效,根本原因還是缺乏統一的剛性政策規定,對違規單位和個人缺少真正的處罰措施。筆者認爲,國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出的嚴禁公車私用的通知,應該以中央“兩辦”的名義“一竿子”插到基層,嚴格落實,做到令行禁止,促使黨政機關超標配車和公車私用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黃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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