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冀寧):記者從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獲悉,南開大學2008年自主招生辦法正式出臺。相比於去年,自主招生的“門檻”有所降低,招生條件中,“參加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獲兩個以上(含兩個)的省級賽區二等獎”變爲“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或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
此外,在“降低門檻”、“拓寬道路”的基礎上,南開大學還將根據生源情況,適當加大自主招生比例。
“我們鼓勵更多優秀的學生自我推薦,向更多的‘天才’、‘偏才’敞開大門,但這並不表示會降低選擇標準”,南開大學黨委學工部副部長、招生辦公室主任趙桂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據瞭解,2008年,凡申請南開大學自主招生的學生,必須是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著名重點中學綜合成績優異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除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全面發展外,還應具有一定的特殊才能和科技創新能力。其中,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或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的學生;有超常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發明創造方面有優異成績者;具有文學、語言方面的特殊才能,並在全國競賽(“新概念”作文大賽獲一等獎和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優勝者)中的獲獎者,都可以申請自薦。而省、直轄市、自治區著名重點高中推薦的學業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者,必須有南開大學寄至相關中學的推薦號方可參加。
取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應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且第一志願報考南開大學,在南開大學對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計劃內填報志願。如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高於南開大學同類科目在當地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可加20分按照考生填報的高考志願安排專業;如果高考總分(含附加分)低於南開大學同類科目在當地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但高於當地同科類重點分數線,且達到南開大學同類科目在當地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時,在專業服從調劑的條件下,經報省級招辦審批同意後予以錄取,如專業不服從調劑,則不予錄取。成績特別優秀者,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可以享有更加優惠的錄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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