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獻愛心就給錢,我不要座位。”前天上午10點左右,坐61車、100路車的部分乘客感到困惑:一名下肢傷殘的男子上了車,不少乘客主動起身讓座,但傷殘男子卻並不領情,而是向給他讓座位的乘客開口要錢。調查發現,這實際上是一種新的乞丐行乞方式。這讓不少讓座乘客心裏“很不舒服”。 前天上午9點55分左右,記者從白馬小區坐上61路公交車,當車輛到樑家河車場站時,一名40歲左右、無右腿的傷殘中年男人上了車。看到這個傷殘人手拄一金屬拐,行動艱難,車上的廣播立即發出“請獻一份愛心,爲需要關愛的人讓個座。”而坐在車前面座位的幾個年輕人同時站了起來,伸手攙扶這個殘疾人坐自己的座位。 “我不坐位子了,你們獻愛心,就給我點錢。”這個中年男子操一口標準的普通話,對一個讓座的年輕人說。邊說,他邊把金屬拐往懷裏一靠,另一隻手朝年輕人伸去。年輕人紅了臉,拿出1元錢給他。隨後,這名男子衝剛纔讓座的人一一伸過手去…… 來到車廂後排,男子一手拿着張1元鈔票,另一隻手又伸向了一名20多歲的小夥和旁邊一名中年婦女。在許多人的目光注視下,年輕人回到自己座位上,掏出1元錢給他。而中年婦女臉上露出討厭的神情,沒有理會男子。 男子在市體育館站下了車,轉身上了100路車。記者跟在他身後看到,同樣一幕再次上演。至少有3名乘客在男子“獻愛心就給點錢”的話語中掏出錢遞給了他。記者試圖和他談話,男子狠狠地說:“我討錢關你什麼事,不獻愛心就不要問我話。”隨後扭身上了一輛54路車揚長而去。 “他利用了別人的愛心,感覺就是心裏彆扭,不舒服。”一名給了他錢的小夥說。部分乘客希望有關部門和公交車司機管一管。 “難,難,我們也感到頭疼。”部分司機以及昆明市公交公司有關負責人李偉稱,按照有關規定,這類殘疾人可免費乘車,不能拒絕。他上車後才進行乞討,管理上難度大。 雲南德和政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名跨認爲,根據《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規定,遇到此類情況,相關司乘人員以及乘客可以向城市救助站報告,要求救助站進行勸導和救助。如果相關乞討人員以乞討的方式,故意並且嚴重影響公共秩序,也可以要求警方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龐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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