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央行在全國范圍內開通小額支付系統跨行通存通兌業務後,記者連日來在天津市多家銀行調查了解到,目前市場對該業務反應有些平淡。(11月22日北方網)
央行實行通存通兌業務初衷是好的,但是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據當地媒體報道,建行普陀支行大堂經理稱整個建行上海分行本周以來辦理通存通兌的客戶是屈指可數。根據全國其他媒體的報道來看,各地情況也大致如此。大多數的市民對這項舉措采取的是觀望態度,反映冷淡。究其原因在於通存通兌業務收費過高。根據新浪網的一項調查顯示,近9成的網民稱手續費過高,7成網民認為不應收費。既然網民對收費標准不滿意,那銀行為何沒有在制定收費標准時讓消費者參與進來呢?因此沒有實施價格聽證制度是導致通存通兌業務叫好不叫座的重要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23條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而銀行通存通兌業務涉及的正是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服務項目,實施此項業務除了股份制商業銀行之外還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關數據顯示每家銀行都有固定的上億客戶,而且群眾的工資、養老金、公積金大部分都是通過四大國有銀行,同時其他商業銀行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手中也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無論是城市百姓還是鄉村群眾都與這些銀行有著密切的聯系。所以商業銀行不能單方面地發布自己的收費行為。
而且各家銀行發布的收費標准相差懸殊,據媒體報道在江蘇省范圍內,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興業銀行、江蘇銀行等10家銀行已經開通跨行通存通兌業務,而各家銀行收費標准卻各不相同,工商銀行等三家銀行收取的費用標准是每筆金額的1%,最低10元,最高200元,而江蘇銀行(前文沒提到)每筆收取0.2%,每筆最低2元,最高20元,國有商業銀行與股份制商業銀行之間的手續費為什麼會如此懸殊呢?正如上文中提到的國有商業銀行掌握有龐大的客戶資源,而且網點眾多,如果實行通存通兌業務後,這些客戶資源可能會分流到其他商業銀行,大銀行的利益無疑受到了損失,必然會通過高額收費等手段進行彌補。
開展通存通兌業務,銀行收費是必然的,但是能不能在收費的同時考慮一下群眾的利益,采取價格聽證的辦法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最終使銀行和消費者達到雙贏的結果,否則就背離了通存通兌服務大眾的初衷。(文/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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