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將於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爲切實做好《條例》施行的各項準備工作,昨天下午,市政府召開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會。市政府祕書長何榮林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指出,認真貫徹施行《條例》,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完善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舉措,是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設行爲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體制的重要內容,對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羣衆生產、生活和經濟活動的服務作用,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會議要求,各區縣、各部門務必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積極做好《條例》施行的各項準備工作。要科學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依據《保守國家祕密法》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科學界定公開和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凡屬於應當公開的必須按規定納入公開目錄。要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及制度規範,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進行。要嚴格按照《條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制定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規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有效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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