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對電影《加菲貓2》中,一隻叫“王子”的貓繼承一座美麗城堡的情節記憶猶新。家住浦東的朱女士也萌發類似奇思妙想,想將自己的遺產留給家中的5只寵物貓。她還寫好遺囑,併爲它們找好“監護人”。對此,有人一笑了之,家人則認爲她是在“胡鬧”。 欲把遺產留給寵物貓 朱女士家裏先前養了4只貓,不久前又收留了1只流浪貓。她對這5只貓恩寵有加,不但購置了貓籠、貓食,甚至立下遺囑,要把自己的部分遺產留給它們。她爲了給小貓們找“監護人”,寫了委託書,和鄰居、親友等都打了招呼。對於這種奇怪的做法,她承認,確實有不少人難以理解,甚至嘲笑。 朱女士戶口一直掛在哥哥名下,近日,哥哥的房子面臨動遷,她認爲自己應該也能分到一些錢。但她哥哥堅持認爲,妹妹精神上有一些問題,雖然做過鑑定是“正常”的,其實時好時壞,因此她做出的決定根本就是“胡鬧”。而且,目前他們居住的房子是隻有6.2平方米的廉租房。拆遷後,生計都成問題,根本沒什麼財產可作爲她的“遺產”。 對於是否有精神方面的問題,朱女士承認,自己曾因精神疾病接受過治療,但後來做過司法鑑定,具有行爲能力,且早就痊癒出院了。 遺產留給寵物有先例 其實,電影中的情節在現實生活中,也不乏“雷同”的範例。今年8月份,剛剛過世的美國酒店業女王利昂娜·赫爾姆斯利爲她的寵物狗“麻煩”留下了1200萬美元的遺產,也爲它指定了專門的“理財人員”和“監護人”;記者在網上搜索到,在中國,也曾有過一位地產商於女士酷愛流浪小動物,不僅收留400多隻流浪貓和流浪狗,還成立了全國第一家省級小動物協會,並表示要把遺產留給這些寵物們。 針對這一現象,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胡申生認爲,在提倡和諧社會的今天,把遺產留給自己的寵物,是對現行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親情、感情提出發人深省的問題。 國內法律無相應條款 就朱女士的想法,記者諮詢了上海尊源恆律師事務所的李曉茂律師。李律師坦言,把遺產直接留給寵物是不可以的。依照《繼承法》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但是繼承遺產的必須是法律意義上的自然人或者單位,而寵物並不在自然人或擬製人的範疇內。另外,公證處是否接受這樣的遺囑公證也未可知,就算是作了公證,如果遺囑不符合《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該遺囑還是無效,遺產將依照法定繼承的辦法由她的第一繼承人繼承。 但李律師又指出,朱女士的願望未必不能實現。她可以通過遺囑鑑定,將遺產留給中間人,作爲貓的“監護人”,由“監護人”負責使用遺產來履行照顧貓的義務。 寵物們如果真的繼承了遺產,如何使用?它們死後,遺產又該作何處理呢?這一系列問題也頗讓人思量。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的龔婷賢律師表示,隨着“寵物之風”的盛行,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與寵物爲伴,把遺產留給寵物的想法也不再是個例,如何完善相關法律值得關注。 實習生盧夢君本報記者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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