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記者霍艷華):為拓展旅游市場,加大引客入市力度,調動和激勵旅游企業組團來天津觀光旅游的積極性,廣泛開展旅游宣傳促銷活動,有效開發海內外客源,招徠更多的游客,提昇本市旅游業的吸引力和競爭力,促進旅游業快速、健康發展。11月26日,天津旅游部門出臺了《天津市入市旅游獎勵暫行辦法》,對組織海內外游客到天津旅游達到一定規模數量、取得明顯效果的旅游企業實施資金獎勵。
獎勵分為入境旅游獎勵和入市旅游獎勵。入境旅游獎勵:對合作經營境外直航包機(不包括正常航班)的旅游企業,凡游客在津旅游活動一天一夜以上,一次性入境人數達110人及以上,每架次獎勵1萬元;一次性入境人數在110人以下60人以上,每架次獎勵5千元。對組織國際郵輪游客通過天津港入境的旅游企業,凡游客在津旅游活動一天一夜以上,一次性入境人數達150人及以上,每團獎勵1萬元;一次性入境人數在150人以下60人以上,每團獎勵5千元。對旅游企業全年完成接待境外游客在津旅游二天一夜以上,5千人及以上為一等,獎勵4萬元;4千人及以上,不足5千人為二等,獎勵3萬元;3千人及以上,不足4千人為三等,獎勵2萬元;2千人及以上,不足3千人為四等,獎勵1萬元。
入市旅游獎勵包括,對通過『包機、專列、包船』組織國內游客來津旅游的旅游企業,游客在津旅游活動一天一夜以上,一次性入市人數達150人及以上,每團獎勵5千元;一次性入市150人以下100人以上,每團獎勵3千元。對旅游企業全年完成接待入市國內游客,在津旅游活動二天一夜以上,按人數分為四個等級予以獎勵。3萬人及以上為一等,獎勵3萬元;2萬人及以上,不足3萬人為二等,獎勵1.5萬元;1萬人及以上,不足2萬人為三等,獎勵5千元;5千人及以上,不足1萬人為四等,獎勵2千元。
另外,旅游部門還將對參加由市旅游局組織的國內、境外的旅游促銷活動,按攤位費的10%-15%給予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