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霍豔華):爲拓展旅遊市場,加大引客入市力度,調動和激勵旅遊企業組團來天津觀光旅遊的積極性,廣泛開展旅遊宣傳促銷活動,有效開發海內外客源,招徠更多的遊客,提升本市旅遊業的吸引力和競爭力,促進旅遊業快速、健康發展。11月26日,天津旅遊部門出臺了《天津市入市旅遊獎勵暫行辦法》,對組織海內外遊客到天津旅遊達到一定規模數量、取得明顯效果的旅遊企業實施資金獎勵。
獎勵分爲入境旅遊獎勵和入市旅遊獎勵。入境旅遊獎勵:對合作經營境外直航包機(不包括正常航班)的旅遊企業,凡遊客在津旅遊活動一天一夜以上,一次性入境人數達110人及以上,每架次獎勵1萬元;一次性入境人數在110人以下60人以上,每架次獎勵5千元。對組織國際郵輪遊客通過天津港入境的旅遊企業,凡遊客在津旅遊活動一天一夜以上,一次性入境人數達150人及以上,每團獎勵1萬元;一次性入境人數在150人以下60人以上,每團獎勵5千元。對旅遊企業全年完成接待境外遊客在津旅遊二天一夜以上,5千人及以上爲一等,獎勵4萬元;4千人及以上,不足5千人爲二等,獎勵3萬元;3千人及以上,不足4千人爲三等,獎勵2萬元;2千人及以上,不足3千人爲四等,獎勵1萬元。
入市旅遊獎勵包括,對通過“包機、專列、包船”組織國內遊客來津旅遊的旅遊企業,遊客在津旅遊活動一天一夜以上,一次性入市人數達150人及以上,每團獎勵5千元;一次性入市150人以下100人以上,每團獎勵3千元。對旅遊企業全年完成接待入市國內遊客,在津旅遊活動二天一夜以上,按人數分爲四個等級予以獎勵。3萬人及以上爲一等,獎勵3萬元;2萬人及以上,不足3萬人爲二等,獎勵1.5萬元;1萬人及以上,不足2萬人爲三等,獎勵5千元;5千人及以上,不足1萬人爲四等,獎勵2千元。
另外,旅遊部門還將對參加由市旅遊局組織的國內、境外的旅遊促銷活動,按攤位費的10%-15%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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