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11月29日電(記者湯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環衛局一名清潔工在掃街時遭遇車禍,因肇事司機逃逸,這名清潔工在醫院治療1年無人理賠。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法院近日依法裁定玉泉區環衛局賠償受害清潔工醫療費等共計10萬餘元。 遭遇車禍的這名清潔工姓侯,現年65歲。2006年5月6日清晨5時許,老侯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南街掃街時被一輛摩托車撞傷,駕駛員撞人後棄車逃逸。老侯被行人發現送進了武警內蒙古總隊醫院,被診斷爲急性特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腦挫裂傷,左側6—9肋骨骨折,腎挫裂傷,頭部、胸部、左小腿軟組織挫傷等,住院及門診治療費共計4.9萬餘元。事發後,玉泉區環衛局支付醫藥費3.4萬元。 今年6月18日,呼和浩特市第一人民醫院司法鑑定所對這名清潔工的傷情做出司法鑑定:腦外傷後綜合症、左側6—9肋骨骨折均構成傷殘。清潔工老侯將工作單位告上法庭,提出由玉泉區環衛局支付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合計7.3萬餘元的訴訟請求。玉泉區法院審理後認爲,老侯與玉泉區環衛局之間系僱傭關係,老侯在工作中遭受人身損害,玉泉區環衛局作爲僱主應承擔賠償責任。故一審法院判決玉泉區環衛局賠償老侯醫療費等共計10萬餘元。扣除已支付的3.4萬元,還應支付受害人7萬餘元。 (責任編輯:車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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