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臺優撫新政策
激發應徵青年參軍熱情
記者日前從市政府徵兵辦公室獲悉,爲進一步激發廣大適齡青年應徵入伍的積極性,提高新兵質量,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對本市徵兵有關優待政策進行調整。
市政府辦公廳在轉發了市徵兵辦、財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市教委、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我市徵兵有關優待政策的意見》(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在通知中要求:
一是提高城鎮退役義務兵、退役士官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和生活補助標準。將城鎮退役義務兵、退役一級復員士官、退役二級復員士官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分別由2萬元、2.3萬元、2.6萬元提高到2.4萬元、2.8萬元、3.2萬元;將三級以上轉業士官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由3萬元提高到3.6萬元。所需資金由市和區縣財政分別負擔75%和25%。城鎮退役義務兵、退役一級復員士官、退役二級復員士官和三級及以上轉業士官待安置期間的生活補助費,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0元。所需資金,市財政負擔5個月,其餘由區縣財政負擔。
二是提高義務兵優待金標準。將城鎮義務兵優待金補助標準由每戶每年3192元提高到每戶每年4200元,所需資金由市和區縣財政分別負擔50%;加大市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建立農村義務兵優待金市財政補助政策。各區縣要按照《軍人撫卹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413號)和《天津市擁軍優屬條例》規定,根據本區縣農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制定具體優待標準,優待標準不得低於4200元。市財政按照城鎮義務兵優待金標準的50%給予區縣轉移支付補助。
三是擴大安置對象範圍。入伍前是農業戶口,服役期間其家庭因政府徵地、小城鎮建設等全部轉爲非農業戶口的退役士兵,不領取徵地補償費的,按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進行安置;領取徵地補償費的,只負責轉爲非農業戶口。
四是完善在校大學生徵集入伍配套政策。凡從天津市入伍的在校大學生,退役後一律納入我市自謀職業安置範圍,按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標準,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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