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奇葆任四川省委書記 杜青林另有重要任用
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閉幕
會議決定2008年1月19日召開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
1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在南寧閉幕。受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劉奇葆的委託,副主任韋家能主持當天舉行的第三次全體會議,副主任潘琦、邱石元、袁鳳蘭、徐愛俐、甘幼玶、林燦、陳光明、邵博文出席會議。
當天上午舉行的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的決定、關於調整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關於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列席人員的決定;表決通過了自治區預防和查處竊電行爲條例、自治區水文條例、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辦法、新修訂的自治區農業機械管理條例、關於廢止自治區各級人大常委會對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實施監督的規定的決定;通過了自治區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關於自治區十屆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有關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決定免去孫瑜的自治區副主席職務,還通過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項。
韋家能在會議結束時講話。他說,此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全區行政機關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從目前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前三階段工作來看,取得了良好成效,達到了階段性目標。黨的十七大對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提出了明確要求,全區各級機關要緊密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繼續推進作風效能建設,突出抓好效能建設長效機制建設,確保這項活動目標的全面實現。會議還分別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落實審判監督制度,促進公正司法情況的報告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於落實檢察監督制度,促進公正執法情況的報告。與會人員充分肯定了自治區“兩院”在落實審判監督制度和檢察監督制度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績。希望全區各級法院和檢察院不斷提高審判監督制度和檢察監督工作水平,着力加強隊伍建設,努力促進司法、執法公正,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韋家能指出,會議決定於2008年1月19日在南寧召開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的召開是全區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這次會議既要總結全區五年來的工作,又要規劃好今後的發展藍圖,還要選舉新一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一府兩院”領導人及廣西出席新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等。開好這次會議,對於加快推進我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廣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現在開始,要集中精力,統籌安排,精心組織,認真做好大會的各項準備工作。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在抓好學習十七大精神的同時,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站好最後一班崗,努力完成本屆人大預定的各項任務,認真總結本屆人大工作的成功經驗。要按照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做好換屆選舉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新老一屆人大的順利交替。
自治區副主席李金早、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歐紹軒、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莫永清等列席當天上午的第三次全體會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2007年1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定於2008年1月19日在南寧召開。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批准自治區200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自治區全區和自治區本級2007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8年預算草案,批准自治區本級2008年預算;聽取和審議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選舉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祕書長、委員;選舉自治區主席、副主席;選舉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選舉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舉廣西壯族自治區出席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通過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人選等。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列席人員的決定
(2007年1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我區的實際,決定邀請不是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員列席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自治區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2.自治區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委員;3.在廣西的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4.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5.自治區黨委部、委、辦、局各一位負責人;6.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辦事機構負責人;7.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辦、廳、局各一位負責人;8.在邕的中直駐桂單位各一位負責人;9.在邕的高等學校各一位負責人;10.自治區各人民團體各一位負責人;11.廣西軍區、駐桂空軍、武警廣西總隊的主要負責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調整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
(2007年1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時間,由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的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調整爲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07年1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唐政爲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二)決定免去孫瑜的自治區副主席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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