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環保局獲悉,爲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天津市決定將開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此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標準時間爲2007年12月31日,共分爲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2006年第四季度至2007年底,開展普查的前期準備工作,重點抓好普查方案、技術規範的編制和完善,污染源的監測,開展普查工作試點以及培訓和宣傳等工作。第二階段,從2008年初開始,組織開展普查和數據庫建設,年底完成普查工作。第三階段,2009年,組織對普查工作進行驗收、數據彙總和結果發佈。目前本市已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已在部分區縣開展了污染源普查試點工作,並已作好了污染源普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據瞭解,污染源普查是瞭解污染源數據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是污染治理和環境監管等一系列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通過此次普查,將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佈,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費用等情況,爲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同時爲建立國家與地方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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