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18歲女兒戀愛,鄭州一對父母用鐵鏈將她牢牢鎖在床上,吃喝都不能下床,直到警方解救。
18歲的女孩龔某,被父母用鐵鏈鎖起來了,死死地鎖在她的小床上。因為龔某交了一個男朋友,當爹媽的不同意他們交往,就拿鐵鏈把她鎖在房間裡。
11月29日晚上9時許,接到報警,鄭州市特巡警一大隊民警李海波、王科趕往現場,敲開了鄭州市南陽路寺坡村內龔某的家門。
開門的是龔某的父親,看到民警他先是一愣,緊接著他似乎明白了民警的來意,徑直走到了女兒的房間。李海波和王科跟著走了進去,看到在一張單人床上,一名年輕姑娘用被子裹得嚴嚴實實,頭上還戴著帽子——這就是18歲的龔某。
父親撩開了被子一角,一條銀色的鐵鏈子露了出來。鐵鏈一端拴在了床頭,另一端則拴在了龔某的左腳上,還用一把大鎖將鐵鏈鎖死。『她是你的親生女兒嗎?為什麼要鎖著她?』民警問。
龔某的父親一個勁兒地嘆氣,不停地說孩子不聽話,沒法管了。
龔某的母親聞訊趕來,看到民警和女兒後,哭了起來。她說,女兒已經不上學了,在外面打工,前些日子認識了一名24歲的業務員,兩人談起了戀愛。女兒還小,他們堅決反對,並多次警告女兒,不要和那名男子來往。
然而,正在『懷春』的龔某哪裡聽得進去父母的話,仍舊偷偷跟男友來往,有時甚至不回家過夜。
既害怕女兒上當,又怕女兒做出什麼越軌的事情,11月27日晚上,龔某的父母找來一根鐵鏈,將女兒鎖在床上。龔某吃喝都不能離開那張床。
11月29日晚8時許,龔某趁父親不在家時,偷偷用電話聯系了自己的同學,並講述了自己的情況。隨後,龔某的同學報了警。
現場,民警解去了女孩腳上的鐵鏈,對她的父母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將此事移交到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河南天新律師事務所的劉健律師表示,龔某父親的做法已涉嫌構成非法拘禁。當事人是父女關系,若沒有給當事人帶來嚴重後果,公安機關一般不作處理,只進行批評教育。但若是女兒堅持要追究責任,公安機關也將按刑事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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