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倫敦12月2日電據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2日報道,美國已經通知英國,如果英國公民因爲涉嫌犯罪而在美國境內遭到通緝,美國將有權“綁架”這些英國人,不管他們是不是恐怖分子嫌疑人。 美國政府一名高級律師已經通知英國倫敦上訴法院,根據美國現行法律,綁架外國公民是可行的,因爲美國最高法院已經正式批准相關法律條款。這也是美國政府首次向英國法院明確指出,這一法律條款將適用於任何人。不管他是不是英國公民,只要華盛頓認爲他涉嫌參與某宗罪案,那麼美國當局就有權將其綁架。而迄今爲止,外界普遍認爲,美國法律僅僅允許“非常規引渡”做法,即對恐怖分子嫌疑人實施綁架。 法律專家們本週末證實,美國僅僅將引渡視爲將外國犯罪嫌疑人帶回美國受審的方法之一。“非常規引渡”或者綁架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紀的懸賞緝捕,而華盛頓如今仍然認爲這一做法是合法的。 根據美國傳統司法體系,所謂引渡即在海外逮捕遭通緝的犯罪嫌疑人,然後將他們帶回美國受審。而所謂“非常規引渡”,是指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在海外某國的領土上繞開美國司法系統,擅自抓捕恐怖嫌疑犯,然後將抓到的嫌疑犯偷運到第三國審訊。美國選擇第三國的一個標準,就是方便對嫌疑犯使用極刑。這些國家主要包括埃及、約旦、摩洛哥、巴基斯坦及烏茲別克斯坦等。 “9-11事件”之後,美國中央情報局爲了打擊國際恐怖主義,頻頻派遣特工進行跨國綁架行動。中情局原高級顧問比爾-魯尼斯證實,至少有100名恐怖分子嫌犯被美國特工跨國逮捕,隨後又被“非常規引渡”。中情局並一直宣稱這些綁架行動都是合法的。 報道說,在所謂的“NatWestThree”案件之後,美國政府允許綁架英國公民的做法將向英國商業團體敲響警鐘。“NatWestThree”是一個由NatWest銀行前英國員工組成的組織,該組織反對將與安然公司財務有關的英國銀行人員引渡至美國受審的做法。但是他們的抗議以失敗而告終,涉案英國銀行員工最終仍被引渡到美國,因爲涉嫌欺詐而受到美方審判。與此同時,超過十二名其他英國經理主管人員,其中包括英國航空公司以及英國宇航系統公司的高級經理,也正在受到美國當局的調查。他們可能也將面臨美國的犯罪指控。 英國一個名叫“自由”的人權組織指出,美國的相關“非常規引渡”法律可以追溯到懸賞緝兇時代,但是現在既然美國宣稱自己是一個文明國度,就應該摒棄這一做法。目前美國司法部拒絕對此發表評論。(鍾巖) (責任編輯:趙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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