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省車票冒充中尉連長 第一次使用就被逮 本報12月3日訊因在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經常去外地,一男子爲省點車旅費想出歪招,找人給自己辦了一張“軍官證”。然而他沒有想到,自己剛使用的第一天就被火車站售票處的工作人員識破,錢沒省成還受了罰。 嫌疑人付某(23歲,濟南人)在濟南某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由於工作需要,他經常要往返各地,時間一長,價格不菲的往返車票讓他心疼起來。每當看到軍人出行時掏出軍官證遞給售票員後,總能享受不少的折扣,付某總是心動不已,於是抱着能省一點是一點的想法,從沒當過兵的他決定爲自己辦理一張假軍官證。 11月29日,經過多方面的努力,付某終於拿到了期待已久的一張印有“中尉連長”職務的“軍官證”。拿到“軍官證”後的付某立即趕到火車站,爲自己幾天後的出行購買車票。付某來到火車站售票大廳內,在交納車票費用的同時將“軍官證”一同遞給了售票員。 然而令付某沒有想到的是,有經驗的車站售票人員一眼便看出此“軍官證”明顯要比真正的軍官證顏色淺許多,握在手中的質感也很不一樣。爲了不打草驚蛇,售票人員在穩住付某的同時,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 接到報案後,附近的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毫無防備的付某當場抓獲。面對民警的審問,神色慌張的付某起初謊稱自己當過一年兵,而當民警詢問在哪裏服役時他卻回答不出來。況且“軍官證”上標明付某爲“中尉連長”職務,按照付某的說法,年僅23歲、參軍不過一年的他怎麼可能是中尉連長。在民警嚴厲地追問下,破綻百出的付某隻得向民警承認了自己爲省錢,僞造軍官證冒充中尉連長的違法事實。由於案件牽涉到其他問題,天橋公安分局藥山派出所審理了此案。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的有關規定,民警依法給予嫌疑人付某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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