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日前公佈《關於加強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宏觀調控的實施意見》,以進一步完善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調控和指導。今後,臨沂市企業要確保一線職工工資與經營者收入同步增長,一線職工未增加收入的企業,不得通過任何方式爲領導層增加收入。
該《意見》明確指出,企業應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將企業發展與職工工資增長相結合,使職工共享企業發展的成果。企業一線職工工資水平低於全市企業職工平均工資60%的,在安排工資增長時要予以傾斜,其工資增幅應當高於本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意見》中還確定全市從明年起將建立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從明年起,對於當年經濟效益增長但職工工資未達到最低增長比例的企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向其發出警示信息,對其重點監控。連續兩年被警示的企業,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要求,責令其向指定賬戶繳納工資預留金,用於保證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對工資水平明顯偏低、分配關係嚴重失衡、企業職工反映強烈、連續兩年被警示的企業,取消企業及其經營者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和金融機構對其信用要進行嚴格監控,必要時由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
此外,臨沂市將嚴格執行企業欠薪報告制度。《意見》強調,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易發生欠薪的建築施工、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的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控,及時發現和消除企業拖欠工資的隱患。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嚴格督促企業按時償還職工工資。對惡意拖欠、剋扣勞動者工資的企業要實行重點監察,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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