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通訊員王文信):日前,中國公民赴哥斯達黎加以及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新規定開始實施,天津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提醒廣大出入境人員關注規定變動,做好相關準備。
赴哥斯達黎加30天內免簽證
2008年1月15日開始,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外交、公務護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持哥斯達黎加共和國政府有效外交、公務護照的哥斯達黎加共和國公民,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停留、出境或者過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過30天,免辦簽證。
赴港澳地區定居新分數線出臺
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佈了2008年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各類申請審批放行分數線。2008年,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澳門定居夫妻團聚類審批放行分數線爲182.7分,即2003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無依靠未成年人投靠親屬類爲16分,照顧在港澳地區無依靠父母類爲6分,無依靠老人投靠親屬類爲16分。凡達到上述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放行分數線的申請人,2008年內可按得分高低順序,經審批後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人如需瞭解打分排隊情況,可向受理其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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