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香港1月3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第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於2008年1月3日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祕書長盛華仁主持,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一致推選選舉會議主席團成員曾蔭權爲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二階段,由主席團常務主席曾蔭權主持。主席團確定:2008年1月5日至16日爲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2008年1月25日上午9時舉行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投票選舉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主席團還確定李祖澤爲主席團新聞發言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由選舉會議成員10人以上聯名提出。每名選舉會議成員參加聯名提出的代表候選人不得超過36名。 選舉會議成員提名他人爲代表候選人,應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名信》。選舉會議成員本人登記爲參選人的,需要由其他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爲其填寫候選人提名信。 年滿18週歲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凡有意參選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應領取和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選人登記表》。參選人須對所填事項的真實性負責;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親自送交參選人登記表和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候選人提名信。 有意參選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請於2008年1月5日至16日期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親自到設在香港信德中心西翼10樓1002-1005A室(地址:香港幹諾道中168-200號)的選舉工作辦公室,辦理領取參選人登記表和送交參選人登記表、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候選人提名信等事宜。2008年1月16日下午5時30分爲送交參選人登記表和候選人提名信的受理截止時間。 選舉工作辦公室工作時間:2008年1月5日至16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聯繫方式:電話29758730、29758731 傳真29758761、29758762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 2008年1月3日(本文來源: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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