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1月3日電 鄭州市一個被稱爲“蠍子幫”的涉黑犯罪團伙首犯付清雷因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日前一審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主犯王國欽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零6個月;其他8名成員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年初至2006年6月,以付清雷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在鄭州市惠濟區老鴉陳等地,共作案25起,涉及搶劫罪,強姦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和非法買賣槍支罪等。 據查,這一犯罪團伙成員年齡在20歲至38歲之間,均爲無業人員。因多數成員胸口有蠍子標誌的文身,被當地羣衆稱爲“蠍子幫”。“蠍子幫”內部由付清雷統一指揮,王國欽負責出謀劃策,成員彭鎮、蔣向陽、婁高磊等人負責糾集手下實施違法犯罪行爲。(本文來源:新華網 作者:程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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