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醫保門診特殊病醫療費實現聯網結算後,給參保人員提供了方便。但一些退休人員和剛剛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人員對於在聯網醫院的就醫流程和報銷比例還不甚瞭解。對此,市社保中心負責人表示,門診特殊病參保人員在已經聯網的醫保定點醫院就醫,只需按規定比例交納個人承擔部分,其餘社保報銷部分不必自己墊付。因此,不同身份的門診特殊病參保人員在就醫時應儘量選擇聯網結算的醫保醫院。爲方便參保人員看病就醫,從1月25日起,本市將新增27家門診特殊病(城鎮職工)醫療費聯網結算醫院。
“門特”治療費起付標準
2008年起付標準爲1300元。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職工爲85%,退休人員爲90%,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爲95%,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市級以上退休勞模爲95%。大額醫療救助基金支付比例:在職和退休人員爲80%;老工人和企業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市級以上退休勞模爲95%。統籌最高限額爲44000元,救助最高限額爲20萬元。
“門特”聯網後就醫流程
掛號參保人員出示《醫保證》(城鎮居民醫保人員出示身份證、戶口本或複印件),告知工作人員本次就醫爲“門特病”,並用本人醫保卡在刷卡器上刷卡掛號。
就診參保患者先出示《醫保證》,告知醫生本次就診爲“門特病”,醫生覈對參保患者醫保身份後接診。
交款檢查患者持掛號票、醫保卡到收費處刷卡交費。
交款取藥醫生根據檢查結果開處方。患者持掛號票和醫保卡到門診收費處刷卡交費,按照門診特殊病待遇規定,計算機自動計算出個人現金支付金額,參保患者直接在交費窗口交納個人應付金額。
打印清單明細對於享受門診特殊病報銷並記錄統籌基金個人臺賬,且最高支付限額餘額不等於零的參保人員,門診收據上打印“門診特殊病聯網已結算”字樣,該收據的“社保報核聯”(藍聯)由醫院留存,不提供給參保人員。門診特殊病醫療費聯網結算看病就醫結束後,定點醫院打印《項目明細單》和門診收據(紅聯)給參保人員。
辦理退費已經通過門診特殊病醫療費聯網結算的參保患者,當用藥後出現不適、過敏等不良反應,需要改用其他藥物的,可以對三日內已進行門診聯網結算的藥費做退費處理,請患者三日內持醫保證、醫保卡、病歷本、藥品、處方、明細、收據到醫院指定科室進行辦理。但以下兩種情況不能退費:1.超過三日的“門特聯網”藥費不能退費。2.由於退費造成門診特殊病醫療費總額低於“門檻費”的,不能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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