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衛生局4日發佈食物中毒預警公告,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食用河豚(魚乾),謹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近年來,福州市每年因食用河豚(魚乾)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爲了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河豚中毒事件的發生,福州市衛生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認識到食用河豚的危害性,不購買、不加工、不經營、不食用河豚(魚乾)。同時消費者在購買水產品時注意辨別,防止誤食河豚。
福州市衛生局已要求各餐飲單位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禁止採購、加工、經營、貯存河豚(魚乾)。
福州市衛生監督機構將加強食品衛生監督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集貿市場和餐飲業的重點檢查,對非法加工、經營河豚(魚乾)的單位和個人,或者羣衆舉報發現的違法行爲,依法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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