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選擇部分城市和地區進行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取得經驗,帶動全局,一直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有效的推進方式。
三十年來,我國進行綜合配套改革的歷史進程大致可以分爲三個階段:
第一輪城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從1981年國務院批准湖北沙市爲試點城市開始推行整個1980年代。在這一階段,我們確立了改革開放的大方向,但還沒有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目標。改革的主要任務是打破舊體制,爲建立新體制作準備。到1987年底,經過國務院直接審批確定,連同各省、自治區批准的試點城市共有72個。各試點城市以打破條塊分割和城鄉封鎖、充分發揮城市的中心作用爲方向,緊緊圍繞增強企業活力這個中心環節,進行了不同層次的配套改革。在簡政放權、搞活企業,開放市場、搞活流通,探索新的城市計劃管理體制,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些城市改革試點涌現出好經驗,如武漢市的“兩通起飛”,石家莊市的“撞擊反射”、簡政放權、搞活企業,爲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體制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第二輪城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從1992年國家體改委批准常州市爲新一輪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城市開始,推行整個1990年代。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目標以後,改革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城市綜合配套改革的主要任務也隨之發生了變化。第二輪城市試點的主要目的是選擇若干城市,特別是區域性中心城市,配套推進各相關領域的改革,進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改革試驗。截至1998年,全國試點城市發展到55個。經過試點,各試點城市以微觀經濟體制轉換爲中心,在企業改革、市場體系發育、政府職能轉變和新型社會保障體系建立等方面取得了較大的成就,發揮了較好的示範作用,加快了所在地區和全國改革的進程。
第三輪城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從2005年6月國務院批准上海浦東新區爲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開始至今。進入新的歷史時期,黨中央針對片面追求增長速度、增長方式粗放、民生社會矛盾凸顯等問題,提出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思想。這一輪試點的主要任務是緊扣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這兩個主題,以制約試點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爲突破口,既大膽創新、率先突破,又綜合協調、整體配套,不斷完善改革推進方式。試點地區不僅要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突破,而且要推動經濟體制改革與政治、文化、社會體制改革相協調,爲新時期完善改革推進方式發揮示範帶動作用。近年來,各試點地區不斷進行制度創新,已經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這一階段尚未結束,還要再進行十年甚至更長一段時間。(文/孔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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