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對於這次以政府職能轉變爲邏輯起點,通過實行大部門體制,全面向服務型政府轉型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社會各界強烈關注。其實,這幾天來,改革的相關話題也成爲政協委員們會上會下熱議的焦點。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遲福林委員表示,十七大以後,各方面對新階段的大部制改革就寄予了厚望。在遲福林委員看來,厚望來源於兩方面:一是大部制的推進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現實需求,組建大能源、大環境、大交通對大局有利,對緩解我國當前經濟社會領域的某些突出矛盾有利。二是推進大部制是完善公共治理結構的要求。遲福林認爲,決策、執行和監督要充分分離,由此,纔有可能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三者不分的不良後果之一,就是中央的決策得不到有效執行。實踐中常常看到,政策決策出現問題,難以確定責任主體。其次,缺乏強有力的決策主體,實踐中決策職能往往變成執行職能。比如,很多部門不是第一決策主體,而是第一執行人,這就大大降低了決策效率。
在國家電監會工作多年的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電監會原副主席邵秉仁說,大部制是符合政府提高管理效率的模式,但政府職能轉變是關鍵。成立什麼樣的部,只是一種形式。政府應該更多地從管理微觀經濟轉向主管公共事業公共服務。邵秉仁認爲,影響政府職能轉變的就是權力,而權力的背後是利益。
國家行政學院原副院長唐鐵漢委員認爲,在充分肯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同時,必須清醒認識到當前改革的難度和複雜性。在發展的關鍵時刻和改革的攻堅階段,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成爲各項改革的突破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各項改革的整體性和配套性更強了,傳統觀念的惰性、計劃經濟體制的慣性、利益機制的剛性交織在一起,深層次的矛盾凸顯,使改革的難度加大。新形勢下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成了改革對象,對政府自身建設要求高了,政府管理由以行政手段爲主的直接管理方式向主要以經濟的、法律的手段進行間接管理轉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民盟中央副主席吳正德說,政府的體制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部分,改革方案對於一些重要部門工作的協調、統籌、兼顧有相當大的推動作用。目前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最終是爲了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把全局性的工作做好,在未來,怎麼體現這些機構的決策、執行和監督的有效統一,還需要進一步探索。比如水資源的開發、使用和治理,現在就涉及農業部、水利部、國土資源部等多個部門,有些地方專門成立了水務局,對“水”的事務統一管理,我覺得這個方式值得參考。
中通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公勤委員說,體制改革並非僅將幾個部門合併或將部門升格這麼簡單,重要的是應明確擬設置的機構的職責,區別決策制定者、諮詢者與執行者的功能分化。建議設立一個超越部門利益的機構,從事改革方案的設計和組織協調,目的是推進改革,減少改革的成本和避免部門利益的衝突。在精簡機構的同時,要考慮按職能、崗位設置人員數額,應根據具體情況做切合實際的安排。建議政府能夠考慮行業的現狀,明確角色,強化功能,設立超越部門的機構,儘量避免職能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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