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一名在昆工作的外地女性已經將其所供職的一家浙江企業告上了法庭,西山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據瞭解,這名女性是在生完孩子之後,才發現公司從來就沒給她買過包括生育險在內的各種保險,勞動合同也沒簽。據悉,本案系雲南省首例“不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索賠案”,也是全國該類型案件中首例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生寶寶幾乎丟了工作 本月底,馬麗就滿三十了,這個黑龍江姑娘剛剛做了媽媽纔不到五個月。馬麗所供職的單位是浙江貝因美科工貿股份有限公司駐昆明辦事處,崗位是講師。2007年9月,爲迎接和丈夫的“愛情結晶”,她開始請產假休息。她想,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自己是晚婚、晚育,應該享受4個月的產假。 據馬麗介紹,就在她休假期間,發生了一段小小的插曲:公司駐昆辦的一位負責人找上門來,稱總部要將她辭退。這事她別沒有太在意,2007年12月底產假結束後,她打算照常回去上班。 馬麗回憶:駐昆辦負責人說她的產假只有三個月,卻休了將近四個月,嚴重超期。就此進行交涉的過程中,馬麗提出報銷自己生育及相關的醫療費用,這時她才明確得知,公司一直沒有給她購買過生育、醫療等各項保險。 抗爭:結果越來越尷尬 馬麗說,相持期間,公司沒有再提要辭退自己的事,總部反倒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來了一份《勞動合同》,叫她打印出來簽上名,再寄回總部,“以前都沒簽過合同。我仔細一看,這個合同的有效期是從2005年到2007年底,已經過了。但我還是簽好後寄了回去”。馬麗說,駐昆辦允許她繼續上班,但連最基本的辦公設施——桌椅都不給她安排。 要求籤合同、買保險、解決辦公條件……所有的問題久拖無果,無奈之下,馬麗決定拿去法律武器。前日,她委託律師將一份《起訴書》遞交到了西山區人民法院。 昨日,本報記者致電遠在浙江杭州的被告公司下屬的法務部,欲就相關情況進行採訪。一位女士稱公司尚未不知這起和員工之間的糾紛已經訴至法院,不願意多發表觀點。 法院即將開庭審理 在《起訴書》中,馬麗所提出的主要主要涉及正常工資、加班工資、因拖欠公司而產生的經濟補償、生育醫療費用及其他各種社會保險。 目前,西山區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即將開庭進行審理。 律師說法 生育險有明確法律支持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郭忠: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任何一家用人單位都應該給職工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最後一項主要針對女性職工)。結合本案的具體情況,此案系《勞動合同法》的所確定的“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規則的實踐運用。 “懷孕和哺乳期間的婦女,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予以辭退。”郭律師認爲,被告的種種行爲已涉嫌蓄意侵害初爲人母的女職工合法權益。就本案的案情而言,原告所主要的最重要的兩項,一是因企業不籤合同而應該承擔的雙倍工資,二是因生育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即生育保險。這兩項均有明確的法律條文支持。 (本文來源:生活新報 作者: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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