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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天津市代表團代表共向大會提交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59件,其中,議案6件,建議、批評和意見53件。6件議案均爲建議制定或修改有關法律方面的。53件建議、批評和意見中,內務司法方面12件;財政經濟方面10件;教科文衛方面19件;城建環保方面8件;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面4件。
本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建議有以下特點:一是全團代表都積極參與提出議案和建議工作。6件議案均爲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53件建議、批評和意見中,有9件爲代表聯名提出。二是新任代表提出議案和建議數量佔較大比例。天津市代表團45名代表中有33名爲新任代表。6件議案中有2件是新任代表領銜提出,佔議案總數的33.33%;53件建議中有36件是新任代表分別領銜提出,佔建議總數的67.92%。三是注重議案、建議的質量。代表聯名提出的6件議案經審覈全部被列爲議案,交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會員研究處理。代表提出的53件建議、批評和意見,涉及內容比較廣泛,包括加快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着力改善民計民生、加快財政金融體制改革、加強科技創新以及教育、文化、衛生、城建環保、農業和農村等多方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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