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發形成的市場上出現了一個賣藥地攤,攤主不僅賣各種膏藥,而且連限制類的精神類藥品也敢賣。
紅橋區營門外大街一到早晨都會聚集很多地攤,昨天早晨趕着上班的馮先生從此路過時發現了一個賣藥攤,這個攤位上不僅出售各種治療腰腿疼的膏藥,就連精神類藥品也有。馮先生髮現的藥攤在靠近河邊的一側,攤主是一名40多歲的男子。記者接到信息趕到時,這名攤主正在收攤,鋪在地上的破布中放着很多膏藥,最不顯眼的是幾個帶有“精神藥品”字樣的盒子。這時,一名男子表示要買這樣的藥,男攤主立即告訴對方整盒的已經賣完了,現在還剩下一板兒,如果想要的話給1元錢就行。記者發現包裝盒上面的藥品名稱爲艾司唑侖片,適應病症爲失眠症,有效期到2010年3月。攤主表示,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舒樂安定。
隨後,記者找到了附近的一家藥房,銷售人員表示安眠類的藥物屬於限制類藥品,購買必須憑醫生處方,每次的劑量也要看處方。一名醫生明確地告訴記者,衛生部門規定醫生不能隨便給患者開精神類藥品,對失眠患者也要嚴格控制藥量,一般每個藥方不能超過一個星期的量。
藥監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擺地攤賣藥是違法的,藥品經營有嚴格的規定,不僅精神類藥品不能隨便買賣,膏藥等藥也不能隨便買賣。
應該注意的是,從這些地方買藥首先不能確定這些藥物的來源,其次服用這些藥物後如果出現其他病症,無法受法律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