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人與裸奔騷擾防不勝防 你的姓名、手機號、工作單位、收入水平和身份證號碼;你剛出生孩子的性別和出生時間;你房子的戶型、面積和朝向;你的購車時間、車型甚至發動機號和底盤號……你不認識他們,他們卻對你了如指掌。在網絡世界中,侵犯個人隱私權的現象較之於現實世界更加猖獗。 這種透明與裸奔的生活似乎已成為一個普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這樣一個社會當中,個人信息常常被惡意侵害,個人隱私被公開,已經成為一個安全問題。 我的個人信息是怎麼泄露出去的?這是很多人納悶的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明蓉說,個人信息泄露渠道廣泛:一些商家或個人通過問卷調查、網絡注冊、會員登記等方式收集用戶信息;消費者在就醫、求職、買車、買房、買保險,或辦理各種會員卡、優惠卡或銀行卡時填寫的個人信息被出售;網絡登錄申請郵箱、注冊進入聊天室或游戲廳時填寫的個人信息被非法搜索或鏈接;名片代印機構儲存的大量個人信息被泄露;物業泄露業主信息;廢舊電腦磁盤恢復數據等等。 目前,出現一些專門收購和買賣個人信息的『生意人』或中介機構,信息泄露交易呈現專業化、行業化特點。李明蓉代表舉例說,某『股民名單網』網站介紹寫著:『專業提供2007年最新中國股民名單,名單系從證券公司內部獲取的高度保密文件。』點擊進入其中的『上海股民名單』,頁面顯示30萬條股民名單的報價為人民幣1500元。 事實上,個人信息被出賣的現象十分普遍。現在,各種通信名錄公然在街邊地攤出賣。而作為某些中高端消費的目標客戶群,他們的個人資料被商家盜賣、使用、投放『點對點』的短信廣告,這在一些行業內已然是公開的秘密。 事關個人國家保護刻不容緩 據了解,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可以用來規范對個人信息數據的管理與利用。2002年12月23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的民法草案中已有明確界定,私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空間,都屬隱私范疇。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國對於個人隱私權的保護還沒有一項專門的法律,對名譽權、肖像權等隱私權的保護也只是散落在民法當中,而對於網絡上和數據庫中的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更是從未涉及。 有關專家介紹,目前我國法律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基本屬於一種『間接保護』,即個人信息(隱私)主要是通過個人名譽權來保護的。而按現有的法律規定,個人名譽權受到侵害的,要造成侵害後果的纔予以追究。對於絕大多數受『騷擾』的人來說,受侵害的後果並不是很明顯,也很難追究。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秘書長張皎說,個人數據的無法規保護狀態,一是使得一些企業及個人利用非正常渠道獲得的個人信息兜售商品,擾亂公民日常生活、破壞商業道德與秩序;二是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來盜取個人身份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甚至一些敵對勢力利用未被保護的個人信息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這些行為必將妨礙產業發展,阻礙社會進步。 談到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危害,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桂華代表認為,如果人們普遍對個人信息沒有安全感,必然會本能地拒絕任何信息處理或者提供虛假的信息,由此制約信息的自由流動。 個人信息保護的缺失,看起來只是個人的事情,事實上還會影響到國家利益。孫桂華代表說,在國際舞臺上,個人信息保護不僅是一個基本人權問題,也極有可能成為某種新的貿易壁壘,一個個人信息保護法制不健全的國家,一定會在國際貿易方面受到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的打壓。近年來,在歐盟、北美開拓市場的我國大型企業集團,經常被當地禁止收集客戶信息。這些國家禁止的理由是『中國沒有《個人信息保護法》』。 國家應立法保護個人需提高防范 『個人信息保護亟待立法,要在立法中明確相關各方的法律權利、責任與義務,更好地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石英提出了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建議。 實際上,前幾年的兩會上,就有代表委員就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提出建議、提案。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從2003年起,有關部門已組織專家起草《個人信息保護法》建議稿,並在國務院相關部門啟動了立法程序。該法一旦出臺,泄露他人信息,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位參與起草《個人信息保護法》建議稿的專家說,《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保護的范圍不僅僅是公民個人隱私。個人信息范圍遠遠大於隱私。比如說,你個人的手機號碼、家庭住址、你的醫藥檔案、你的職業情況等等,這些也許夠不上隱私,但都屬於這部法律保護的范圍。 李明蓉代表建議:設立專門的信息資源管理機構,對使用私人信息的社會團體或個人進行嚴密監管。政府部門、企業或個人要收集他人信息資源必須向信息資源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建立民事補償機制,對因透露隱私信息對他人聲譽或其他方面造成損害的,執法機關可采取包括扣押、查封等措施加以阻止或終止,受害者還可以要求賠償;確立公民隱私權;實行商家承諾制度,商家要求個人提供私人信息時,必須作出保護承諾;推行通訊實名制;對通訊運營商加強監管。 全國人大代表、西昌學院法學副教授王明雯認為,網絡隱私內容包括三大類:私人信息、私人空間和私人活動。私人信息,即有關個人的一切可以定位於本人的情報資料和資訊。如姓名、年齡、肖像、身高、體重、身份證號碼、指紋、婚姻狀況、收入等等;私人空間在網絡世界裡主要是個人計算機及電子郵箱;私人活動包括網上瀏覽、網上購物、網上發表言論等。立法時應從這些方面明確網絡隱私權保護的范圍。 人們期待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早日進入實質性的立法程序。但是也要看到,個人信息保護,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除了政府和司法要負起責任外,公眾也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時刻保護好個人信息。李明蓉代表提醒說,民眾在填寫個人資料時注意避免泄露私人資料,不參加需要提供個人資料的商場促銷活動或調查;不在網上隨意公開姓名、出生日期、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料。 美國 通過了一系列法律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如《隱私權法》《信息保護和安全法》《防止身份盜用法》《網上隱私保護法》《消費者隱私保護法》《反網絡欺詐法》和《社會安全號碼保護法》等。 觸犯信息保護法的制裁是嚴厲的。比如根據2004年生效的《身份盜用懲罰措施法》,盜竊他人信件將被罰款2000美元和最高5年的監禁;冒用他人身份申請信用卡,可罰款1000美元和最高5年的監禁;如果身份盜竊涉及金融機構,罰款可高達100萬美元,並判處最高30年的監禁。 法國 政府曾頒布法令,強調個人信息優先的權利,禁止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采集和利用私人資料,其中包括諸如個人姓名、身份、電話、住址等相關信息。根據社會進入信息化時代的特點,2006年,法國將原有相關法令進行了修改、細化,並成立了全國信息管理委員會。 政府部門、企業或個人要收集他人信息資源必須向法國信息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獲得許可證後方可進行;使用私人信息只能用於某種特定需要,不得用於其他目的,更不能用於非法牟利。(徐燦王清波許敏) (來源:人民公安報) (責任編輯:車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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