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特大網絡傳銷案告破
受騙羣衆300餘人遍及各區縣涉案金額高達240餘萬
傳銷犯罪是一種涉衆型犯罪,不僅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而且嚴重侵害被騙羣衆的財產利益和身心健康。近期,一些不法分子的行騙手段不斷翻新,他們以網絡爲平臺進行傳銷,坑騙羣衆。日前,北辰警方破獲一起特大網絡傳銷詐騙案,受騙羣衆遍及本市各區縣,涉案金額高達240餘萬元。
“境外投資項目”吸引300多市民
2006年3月至2007年4月份,人們在互聯網某網站上看到這樣一條信息,一家名爲“哈撒韋”的境外公司正在醞釀一個“聚能投資計劃”,該計劃的投資將用於開發石油、物資回收等項目,並稱該公司由某世界石油大亨經營,幾名世界鉅富都參與了該投資計劃。
具體投資方式爲:每2900元爲一單,限買8單,投資人向中轉賬戶匯款後,再提供身份證號、銀行賬號、匯款情況等信息,由該公司“工作人員”通過互聯網在網站上進行會員註冊,成爲會員,便獲得了介紹、發展其他人“投資”的資格,然後就可以從直接發展的人員所投資的第一單2900元中獲得1008元的介紹費,多推薦可以多得,但“橫向”每層最多介紹3人,“縱向”從第五層和第八層間接發展的人員所購買的第一單2900元中再分別取得505元的介紹費。同時“工作人員”還向投資人表示,所投資的每一單2900元中有900元被“哈撒韋”公司提走用於能源開發,三年後公司將對投資人每一單返還1000元美金。
如此豐厚的利潤,引來了衆多投資者,短短几個月內,在該網站註冊的本市會員就超過了300人。不過,這些一心想致富的人漸漸發現,任憑你投資多少錢,發展多少會員,得到的利潤卻寥寥無幾。日久天長,一些投資者感覺被騙了。去年5月14日晚,6名受騙羣衆來到公安北辰分局經偵支隊報案。
兩傳銷組織者聚斂240餘萬
接到報案,北辰警方立即展開了調查,通過受騙羣衆提供的幾個中轉賬號,辦案民警很快鎖定了兩名主要涉案人員常佳英(女,65歲,北辰區)和蕭軍傑(男,40歲,河北區)。在銀行工作人員的大力協助下警方瞭解到,投資人匯入中轉賬戶的投資款,由常佳英、蕭軍傑等人利用電子銀行進行控制、分割,除少部分“返利款”劃入投資人的賬戶外,其餘大部分款項均已轉入常佳英、蕭軍傑等人的個人賬戶,而投資人所謂的“返利款”也都來自其他投資人的投資款。通過調取幾個中轉賬戶的歷史明細和電子銀行網上轉賬記錄,辦案民警發現,經常佳英、蕭軍傑等人的煽動,加入“聚能投資計劃”並已經投資的本市市民超過了300人,已經形成了一個非常龐大的傳銷網絡,而此時常佳英、蕭軍傑等人個人賬戶接收到櫃面匯款形式的投資款已多達240餘萬元。
調查月餘警方收網擒巨騙
在獲取了大量證據後,2007年6月12日上午,民警們在常佳英的家中將其抓獲,並繳獲其用於非法傳銷“講課”的光盤和大量宣傳材料。同年8月27日,被列爲網上逃犯的蕭軍傑落網。
審理中常佳英交代,自2006年9月其加入傳銷“聚能投資計劃”以來,每天都要到本市各個區縣去“講課”,爲了方便自己還買了輛夏利汽車,並專門僱用司機。爲顯示自己投資“聚能計劃”掙到了錢,她還在北辰區雙街鎮租賃了一套“豪宅”,對外稱是自己買的。受騙羣衆匯入其個人賬戶中的錢,除部分用於償還個人欠款,其餘部分都被揮霍。目前,常佳英、蕭軍傑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其他同夥正在抓捕中。
傳銷“黑手”伸向互聯網
據辦案民警介紹,傳銷活動一改往日的選擇地方洗腦上課的“古老”形式,出現了依靠網絡傳銷的新動向,活動更加隱蔽。傳銷組織者往往以合法或境外公司作爲掩飾,以投資高科技、推銷高科技產品等爲幌子,進行傳銷活動。他們利用網站作爲傳銷平臺,所有“經營活動”均實行網上運作,不受地域限制。會員入會等都是通過網上操作實現,主要操縱者與會員互不謀面,即使被發現,查找源頭也相當困難。
警方提醒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千萬不要上網絡傳銷的當。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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