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兩份停工通知成空文 開發商『違法』佔地村民不滿 百畝樹苗被砍 騰地兒建商場 『120畝的樹苗都被砍光了!』昨天,讀者吳先生致電本報稱,朝陽區崔各莊鄉馬泉營村西南角一塊120多畝原本種著樹苗的地被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佔了。房地產公司不僅將地裡的樹苗全部砍光,還在上面大興土木,蓋起了商場。而在其施工期間,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朝陽分局的執法監察分隊已認定其為違法佔地,要求其停工整頓的兩次通知都成了一紙空文。 -村民舉報 開發商砍樹苗建商場 『120多畝樹苗都給砍光了。』吳先生是馬泉營村的村民,他告訴記者,這120多畝地以前被村裡承包給了個人,承包人在地裡種起了樹苗,後來,這塊地以及樹苗又被村委會買了回來。去年11月底,村裡來了一些工人,將這塊地裡的樹苗全都砍了,『小點的就拿推土機推。』樹光了,空地變成了工地,一幢不成形的建築開始『嶄露頭角』,『原來這地是被一家房地產公司佔了,用來蓋商場。』 於是,幾位村民聯合起來,將此事向土地管理部門進行了舉報。隨後,吳先生從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朝陽分局的執法監察分隊了解到,利用這塊地開發工程的是春天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其施工過程中,執法監察分隊已經認定其為違法佔地,兩次對該公司下達了要求停工整頓的通知,『分隊的人還給我出示了通知文件,上面還有那個房地產公司負責人的簽名。』吳先生說,可是這兩份通知竟然都成了一紙空文,120畝地上的工程依然進行得熱火朝天。 昨天,記者來到馬泉營村,經過村民的指點,記者找到了原本種著樹苗的120畝地,這塊地的周圍已經被一圈圍牆圍住,圍牆內建築工人正在施工,秩序井然,規模甚為宏大。 -各方說法 村委會: 出租土地興建設並不違法 隨後,記者致電馬泉營村村委會,一位工作人員透露,西南角120畝地為村裡所有,在鄉裡的牽頭下,村裡將這塊地租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由他們開發建設商場,並不違法。『那些樹苗早就枯了,沒人管了,放在那兒還容易發生火災呢。』至於其他細節,她稱不甚了解。而村委會主任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執法監察分隊: 工程涉嫌違法佔地 隨後,記者來到國土局執法監察分隊,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確實已經對春天房地產開發公司下達過兩次要求其停工整頓的通知,『他們應該停,但他們不停。』由於分隊沒有強制執法的權力,因此,他們准備『按照下一步法律程序走』。在記者的追問下,工作人員表示,該處工程確實涉嫌違法佔地。 房地產開放商: 工程建設非公司行為 昨天下午,記者撥通了春天房地產公司楊經理的電話,接聽電話的一位男子稱楊經理不在,他是司機,他表示馬泉營村120畝地上的工程確實屬於他們公司。幾個小時後,楊經理本人接聽了記者的電話,當記者表明采訪意圖後,楊經理隨即表示他正在開會,掛斷了電話。當記者在截稿前再度撥通楊經理電話時,一位女士接通電話並表示,『這項工程正在進行中,這是政府的項目,並不是公司的行為。』對於是否接到過執法監察分隊的停工整頓通知而未停工一事,她表示要請示領導再予以回答,但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對方答復。 朝陽區綠化局: 是否違法視土地性質而定 『佔用村裡種植樹苗的地是否違法?』對此,記者諮詢了朝陽區綠化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她們沒有接到春天房地產開發公司砍伐這塊地上樹木的審批申請。但如果這塊地為苗圃,砍伐樹苗則不需要綠化局進行審批,砍伐林地等纔需要經過綠化局的審批。而佔用這些地建築商場的工程是否屬於違法佔地,則要看鄉裡規劃部門對這塊地性質的認定。 晨報記者康健文並攝 (責任編輯: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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