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資料照片。 一樁本來簡單的死囚訴訟案,因為美國總統喬治·W·布什的意外乾預而變得復雜。根據布什命令,得克薩斯州司法機構應該遵循國際公約,對州內一名墨西哥籍死囚的案件重新舉行聽證會,但得州持反對意見,遂上訴至最高法院。 這樁涵蓋總統權力、國際法與美國法律關系、死刑等諸多因素的戲劇性訴訟,本月25日以布什受挫而告一段落。美國最高法院作出裁決,認定布什下令州司法機構重審案件的命令屬於『越權』。 布什下令重審案件遭拒 案件本身要追溯到1993年。當年6月,墨西哥男子何塞·埃內斯托·麥德林因在得州強奸並殺害兩名未成年少女而被捕。次年10月,得州一家法院對麥德林作出死刑判決。 不過,麥德林被拘期間,警方始終沒有告知他可以向墨西哥駐美領事機構尋求幫助的權利。辯護律師借此提出上訴,要求案件重審。得州方面承認上述事實,但拒絕重審,理由是麥德林沒有在庭審或宣判時及時提出,因而喪失了這一權利。此外,外國領事機構的過問也不會對案件宣判結果產生任何影響。 2004年,總部設在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就墨西哥政府針對美國提出的訴訟作出裁決,認定美司法機構違反了《維也納公約》規定的領事協助權,要求美方重新審理對麥德林及其他50名墨西哥籍死囚案件。 美國《洛杉磯時報》報道說,國際法院的裁決在美國國內如何執行當時尚存爭議。總統布什次年2月意外站到了主張麥德林等人權利一方,下令各州遵循國際公約,對包括麥德林在內的有關死囚案重審。 不過,得州方面仍然拒絕重審,上訴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裁定布什越權 盡管布什堅稱,自己『依照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而下達了重審命令,但最高法院卻並不這麼認為。25日,最高法院9名法官以6票贊成、3票反對的結果裁定,布什總統沒有『單方面權力』強迫各州遵守國際條約。 由布什任命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約翰·羅伯茨在裁決書中說,布什的做法屬於越權行為,因為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只包括『執行法律,而不是制定法律』。 羅伯茨認為,由於美國國會沒有通過有關執行《維也納公約》的法律,這一公約迄今還不屬於『約束性聯邦法律』。 『總統的權力必須來自於國會通過的法律或者憲法本身,』羅伯茨說,『我們因此認定,在缺乏國會相關議案的情況下……總統沒有"單方面權力"讓它們(國際法)在美國自動生效。』 三權分立體制試金石 雖然這樁10多年之久的案件因最高法院一紙裁定而告一段落,但回顧案件發展過程,布什的參與無疑給它帶來了一系列戲劇性因素,讓焦點逐漸從國際法與美國本土法關系的爭議轉移到總統權限以及職能劃分等問題上來。 布什曾擔任得克薩斯州州長。他如今已是總統,卻因爭議性命令而被自己家鄉所在的得克薩斯州起訴到美國最高法院。最後,布什親自任命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宣布了不利於總統的裁定。 美國彭博社分析說,由於布什的罕見乾預,這一案件已經成為美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原則的檢驗機會。不過,《洛杉磯時報》認為,最高法院的法官們正好利用這個機會給總統權力范圍作出更清晰說明。(徐超) 點擊更多精彩好圖 (鄭重聲明:凡帶有『人民圖片網』字樣的圖片,均屬本網專稿,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人民圖片網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欲購買圖片,請與010-65368341聯系) (來源:人民網——《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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