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香港人詐騙31件玉器
騙子利用貫通房間“金蟬脫殼”
一名唐山籍男子指使同鄉冒充香港人,以“某名人購買玉器”爲名,將鄭州市一名玉器商人約到天津,騙走了其隨身攜帶的31件玉器。
法院一審查明,唐山市人李某與河南省人王某在生意往來中產生矛盾。爲報復王某,李某與同鄉張某預謀,準備對王某實施詐騙。去年4月,李某和張某一起來到鄭州,在鄭州市文博市場,李某爲張某指認了王某。
之後,張某走到王某身邊,與其搭訕,自稱是香港人,來鄭州是爲某名人選購玉器。見張某“氣派不凡”,“言之鑿鑿”,王某感覺,這是一次發財的機會,如果交易成功肯定能賺一大筆錢。見王某已經上套,張某讓他帶着玉器一起去天津給名人看貨。此時王某已完全被張某矇蔽,立即從自己經營的玉器中挑選了翠龍鉤等31件精品,隨張某來到天津。
張某等人事先在天津站附近的一家酒店預訂了14層的兩套中間相通的房間。2007年4月30日,張某來到酒店後,住進了兩套相通的房間,然後讓王某住進了18層的一套房間。當天傍晚,張某來到王某的房間驗看玉器,並裝模作樣地在房間裏與王某一起列交易清單。之後,張某讓王某帶着玉器與他一起到14層房間進行交易。張某與王某一起來到14層房間後,稱“名人”在裏面的房間,但“名人”並不想見王某,讓王某先在房間裏等候,自己提着玉器進了相通的另一套房間。讓王某萬萬想不到的是,張某進入相通房間後,立即打開房門逃走了。
酒店的錄像清楚地記錄下,當天17時53分,王某提着塑料袋從“14層的比鄰間”出來,約一分鐘後進入電梯。出電梯後,張某與同夥從酒店大門離開。見張某遲遲不從裏間出來,王某感覺有些詫異。在發現裏間已人去屋空後,王某立即報警。
張某等人得手後來到杭州,將部分玉器變賣,獲贓款27.5萬元。案發後,警方經偵查,在杭州市某賓館將張某和李某抓獲歸案,並收繳了翠龍鉤等20件涉案玉器。經鑑定,這些玉器共價值人民幣42.5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李某的行爲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李某事先提出犯意,事後共同銷贓。張某積極實施犯罪行爲,並與李某共同銷贓。故二被告人不宜區分主從犯。最終,河北區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40萬元;以同樣的罪名一審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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