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妻魯小丹被判處無期徒刑。法院認定周良洛受賄1600餘萬元,其中800餘萬是與魯小丹共同受賄。
這起受賄大案從開庭到宣判只用了8天時間。法庭調查顯示,2005年,在北京市永泰房地產開發公司競爭海淀區政府招商大廈辦公樓選購、協調隔離帶拆遷的過程中,周良洛利用職務之便,提供了幫助。事後,他收受該公司總經理戴迪給予的一套四季青橋附近的別墅,價值人民幣近200萬元。
2006年,時任海淀區區長的周良洛,爲北京瑞景清源房地產公司開發主語城項目提供了幫助,並以妻子借調進入瑞景清源房地產公司工作的名義,收受該公司總經理張勁梅發放的工資、獎金、入股分紅等各種名目的資金29萬餘元。2006年3月、4月,在爲北京億城房地產開發公司承接“竹園”項目提供幫助後,周良洛先後兩次收受該公司副總經理李平給予的200萬元人民幣。
周良洛簡歷
祖籍江西省鉛山,1958年11月生於河南洛陽。中學畢業後,其曾在河南中牟插隊,後考取1978級清華大學電機系,畢業後留校,1989年9月爲清華團委書記。1993年12月調任朝陽,歷任朝陽區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常務副區長。2002年11月,周良洛調任海淀區區長。2007年4月26日,辭去海淀區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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