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蟲』趙晨(左)正在和拿著違章司機行駛證的同伙,一起聯系銷分的事 | 利用非現場執法『對車不對人』的特點 找有本不開車者和滿分司機墊背 提供一條龍服務 車蟲代銷分掙錢上網公開攬生意 交警表示:此行為肯定不合法 但交管法規對此沒有規定 無法進行處理 更談不上處罰 因為探頭一般只能拍到違法車輛的車牌,而無法拍清楚違章司機的相貌,所以非現場執法存在著『對車不對人』的情況。利用這一『特點』,代違章車輛銷分成了一些『車蟲』的掙錢之道。 通過互聯網,『車蟲』明目張膽地發布信息,招攬『生意』,提供『一條龍服務』。同時,多名『車蟲』表示,自己銷分的手段是『合法』的。 記者暗訪 銷一分一百塊銷得多了能『便宜』 經過調查記者了解到,在石景山檢測場『活動』的『車蟲』,不少人在代違章車輛銷分。 3月12日上午,記者來到該檢測場時,正好遇到大貨車司機老劉正在與一名『車蟲』做花錢銷分的交易。 老劉開的車已經被電子眼記錄違章8次,累計被記18分。根據規定,如果他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被吊銷駕駛執照,重新回駕校學習,考試合格後纔能重新上路。 於是,老劉決定找『車蟲』銷掉其中的10分。『車蟲』開價:『銷一分一百,銷十分一千!』 趁老劉砍價的工夫,記者問了問其他『車蟲』。他們告訴記者,『一直都是這價』,只有需要銷的分多,價格纔能商量。 40分鍾後罰單到手銷完分 因為需要銷的分多,老劉最終砍價成功,『車蟲』答應幫助銷10分,只要他700塊錢。 『車蟲』拿走老劉的行駛證後『消失』。40分鍾後,他重新露面,手裡拿著4張罰單,但單子上寫的名字不是老劉,而是個陌生人。 『已經銷了,給錢吧!』『車蟲』說。 怕老劉不信,他指著罰單上的車號問老劉:『這是你的車號吧?』『是啊!』老劉答道。 『這就證明,有人已經替你到交通隊接受了處罰。你到銀行交完罰款三天後,可以上網查。如果沒銷掉,來找我。』『車蟲』說。 聽到這裡,老劉將700塊錢給了對方。 互聯網上公開發布信息攬生意 和『車蟲』搭話過程中,有人告訴記者,說自己有個哥們叫趙晨,在海淀學院路檢測場乾這個,價格便宜。只要在網上打出『違章銷分』一查,就能找到他。 此後,記者上網搜索,很快在『客齊集個人生活信息網站』找到一條趙晨發布的信息。信息的內容是:代辦驗車、駕照年檢、異地年檢、車輛違章銷分,並留有手機號碼。 記者隨即打電話與趙晨聯系,對方告訴記者,他銷分不按分,而是按條,一條無論多少分,都收60元。 他讓記者先到學院路檢測場,然後打電話給他,他就在檢測場附近住。 按行駛證發短信提供一條龍服務 第二天上午,記者來到位於北五環附近的學院路檢測場年檢大廳。撥通趙晨的電話不久,一個戴眼鏡的年輕人就來到這裡,這個人就是趙晨。 拿過記者的行駛證,他將記者帶到大廳的觸摸式電腦前查詢,查出有一次違章。 趙晨將記者帶到大廳外面的一個修車點,找另一名年輕人。當時,那名年輕人正坐在一輛車裡發短信,車外還有一名中年男子。 『你乾嗎呢?』趙晨問。『這不有一個銷分的嘛。』對方答。 『等會一塊兒發。』趙晨指著記者說:『我這兒還有一個人呢。』 說話間,對方已經發完短信。他打開車門,從車裡走出來對趙晨說:『你先等等,一會還過來一個呢。』說著,他將中年男子帶到一旁。記者看到,中年人掏出幾百元錢給了對方。 不一會兒,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來找發短信的年輕人。年輕人將他的行駛證和記者的行駛證一起交給趙晨,他開始對照著行駛證發短信。 記者湊過去想看,但被趙晨制止。 短信發完,趙晨向記者要260元。他解釋說,其中60元是銷分的錢,另外200元是罰款。 『雖然誰也不可能幫你們這些違章司機銷罰款,但我這裡提供「一條龍服務」,罰款我可以代你交,不用你跑銀行了。』他說。 『你要是收了錢不替我交怎麼辦?』記者質疑。『我是講誠信的。』他說。 他還告訴記者,下午就能在檢測場大廳的查詢電腦上查到違章已經處理的信息。第二天,違章記錄就會消失。 果然,當天下午,記者就查到已經處理、未交罰款的信息。第二天下午,違章記錄真的消失了。 『行業』現狀 銷分生意火出租、大貨愛『求人』 采訪中,記者遇到了多名與『車蟲』聯系,准備銷分的司機,其中多數是出租車司機和大貨車司機。 出租車司機胡先生告訴記者,他是趙晨的長期客戶,幾乎每月都要找他銷分。 『公司有規定,司機違章了得暫停運營4天,進行學習。所以,我一旦發現違章,馬上就找趙晨。』他說。 出租車司機鄧先生說,他每年都要想辦法銷三四次分。他所在的出租汽車公司規定,一旦違章記分超過12分,公司將終止司機3個月的運營,並處3000元罰款。『我們除了睡覺、吃飯,大部分時間都在路上,稍不留神就會違章啊!』他抱怨道。 大貨車司機劉先生則告訴記者,他的老板規定,所駕車違章記分要司機自己承擔。他2007年駕車違章23次,找『車蟲』銷分就花了近3000元。 『車蟲』態度差多問幾句就嫌煩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由於銷分的生意挺火,『車蟲』的態度都挺差。 當記者和一名『車蟲』砍價時,對方稱『低於5分不講價,要銷就銷,我忙著呢』。當記者再次表示嫌貴時,對方很不耐煩,嘟囔著離去。 在與另一名『車蟲』的聯系過程中,記者提出不在檢測場見面,改在海淀交通支隊辦公大廳。『去那乾嗎?你就到檢測場找我吧。』當記者一再堅持時,對方急了:『你辦不辦?要辦就到檢測場來,不辦拉倒!』說完,不等記者回答,他就把電話掛了。 揭開內幕 找墊背:持本不開車者和滿分司機 在采訪過程中,多名『車蟲』拍著胸脯向記者保證:『你放心,絕對是用合法辦法銷的分,什麼事也沒有!』 但當記者問到是何種『合法手段』時,對方卻避而不答。 幾經輾轉,記者找到了『車蟲』小軍(化名)。他長期在學院路檢測場從事銷分活動,深諳其中的秘密。 他告訴記者,『車蟲』收錢代人銷分,有兩種辦法,第一種是利用別人的駕照銷分;第二種,是利用『滿分司機』銷分。 在第一種情況下,『車蟲』為了弄到更多的駕照資源,就花錢向那些有本無車的人租。 據小軍了解,租一個沒有違章記錄的駕照需要支付200元。許多『車蟲』手裡都有大量的駕照,利用這些駕照銷分。 據小軍說,有的『車蟲』因為生意比較多,會開展『一條龍服務』,有人專門帶著駕照在交管執法大廳負責銷分,有人專門負責幫助違章司機到銀行交罰款,負責攬生意的『車蟲』只需要在攬到生意後,給他們發短信就可以了。 小軍還告訴了記者第二種辦法。根據規定,一個記分周期滿12分的司機,要到規定的地點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和考試,考試合格後,滿12分的司機拿著考試成績合格證、牡丹卡,辦理銷分手續。 於是,一些『車蟲』就會想盡辦法與『滿分司機』聯系,許以經濟利益,讓他們在辦理正常銷分手續時,將其他違章司機的分一並銷掉。 相關說法 探頭『對車不對人』使一些人鑽了空子 今天,記者就銷分一事,采訪了海淀交通支隊執法站一位民警。 他指出,『拿別人的駕照銷自己的分』,早成為不少司機避免『進學習班』的途徑,而這種行為很難被發現。 該民警表示,警察在現場執法時,要核實司機的駕照和車輛行駛證,並作出違章記錄,不會出現代銷分的情況。 而非現場執法的違章記錄,大部分都是電子眼拍下的。在這種情況下,交管部門無法確定駕車司機是誰,只能『對車不對人』,而這讓一些人鑽了空子。 法律上留有空白點對『車蟲』難以處理 海淀交通支隊辦公大廳一名民警明確表示,利用他人駕照代扣違章罰分,肯定是不合法的。因為根據規定,違章司機應攜帶本人的駕駛證、牡丹交通卡和違章車輛的行駛證,親自接受處罰。 但民警告訴記者,目前,交管方面的法規對此行為尚無規定,因此即使發現了代銷分的問題,交警也無法進行處理,更談不上處罰。 海淀檢察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檢察官也表示,即使是明知這些『車蟲』在通過代銷分牟利,也無法認定其構成非法經營罪。因為非法經營罪的犯罪構成,在刑事法律中有明確規定,在規定之外的,均不能構成此罪。同時,此行為亦不構成其他犯罪。 檢察官表示,這種行為對道路安全和公共利益維護確實存在危害,應該由公安機關按照行政法規進行處罰。 文並攝/特稿記者秦勝利 (責任編輯:張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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