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佐治亞州一所醫院當地時間27日再次發生槍擊案,造成3人中槍身亡,1人受傷。槍擊案頻發一直是美國嚴重的社會問題。美國為何槍擊案不斷?政府是否會全面禁槍?帶著這些疑問,記者特邀兩位美國問題專家做客圓桌會議。 專家檔案 唐小松: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外交學系教授、博士,現為美國哈佛大學訪問學者,主要研究美國對外政策與戰略等領域。 袁征: 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副研究員、博士,長期從事美國社會中的槍支問題研究。 三大背景 槍支管制問題復雜 廣州日報:請問兩位老師,美國政府為什麼准許公民私人擁有槍支?美國日益嚴重的槍支問題是如何產生的? 唐小松:美國人可自由擁有槍支,把擁有槍支看成憲法賦予的權利。從美國建國之初,該權利就有明確的規定。 當時,美國憲法起草人傑斐遜認為,要推翻違背人民意願的政府,只有人民具有持槍權纔能將這種權利付諸實踐。該規定體現在1791年通過的憲法第二修正案(即《權利法案》)第二條:『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而且美國憲法規定,任何條文可根據將來的情況加以修訂,但百姓自由持槍這一條絕對不能動。 憲法的該項規定本來是在特定歷史背景下出臺的,是為了應付建國初期全國不安全形勢的需要。但是,這一修正案後來成了美國人自由擁有槍支的法律依據。 袁征:首先讓我們來看一下歷史。槍支文化的形成,是由美國早期特殊的歷史積淀造就的。16世紀,當第一批歐洲人歷經艱辛來到美洲大陸後,面對著極為惡劣的環境。一方面他們要抵御野獸的來襲,另一方面還要和當地印第安人對抗。 在這種混亂紛雜的環境下,當時並沒有政府或者社會組織提供有效的防衛措施,而槍支在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直到今天,在許多美國人看來,最初美國之所以能夠獲得獨立和自由,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些擁有槍支的人們站出來,為信念挺身而出,纔最終獲得了獨立和自由。 第二,從法律看,憲法修正案的存在從法理上為槍支管制運動的發展增加了無形的阻力。這一點唐老師說得很詳細了。 第三,從政治上看,民主黨和共和黨在這一問題上的分歧非常激烈。從上世紀60年代起,槍支管制就成為一個政治問題。民主黨主張要加強對槍支的管制,但共和黨卻反對槍支管制,僅要求在槍支使用等細節上增加規定。這些年來,每次美國大選,槍支管制都會成為一個非常有爭議的話題。 親身經歷 美國人想持槍很容易 廣州日報:兩位老師都有過在美國求學的經歷,能不能給我們的讀者講述一下你們對美國槍支文化的切身感受? 唐小松:我來美國哈佛大學快一年時間了,我有兩點體驗:一是近距離感受到槍擊事件。哈佛大學地處波士頓比較富裕的地區,還算相對較安全,但離這裡較遠的幾個區域經常能聽到放冷槍的聲音,我本人也親歷過一次。二是感覺到在美國擁有槍支很方便。一般來說,只要滿21周歲,沒有重罪前科或沒有精神障礙,都有權持槍,而且很容易通過資格審查並獲持槍許可證,我認識的一位哈佛大學的研究生就向我出示過持槍許可證。 由於各州法律的區別,有的州甚至出現未成年人可獲得持槍許可證的現象。比如,去年我們聽說一個10個月大的嬰兒獲得伊利諾伊州頒發的槍支許可證,而且還是他的父親幫他填寫申請表並交付5美元申請的。 另一方面,美國人民生活中的槍支並不是家家必備,因為很多人主觀上並不需要槍支,需要槍支的人各有特殊目的,自然包括潛在的犯罪分子。 袁征:我當初在華盛頓的時候,與全美步槍協會的負責人有過一次長談。 全美步槍協會當然是堅決反對槍支管制的,他們的一句口號是『步槍不殺人,只有人殺人』。他們舉例說,如果每個家庭都有槍的話,小偷們在光臨前就會有顧慮。此外,他們還認為槍支與犯罪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如果社會不穩定的話,犯罪率必然上昇,但是涉槍犯罪卻不一定上昇。 美國觀念 視持槍為『秩序象征』 廣州日報:我們中國人一直無法理解,美國人為了自由和權利是不是付出了太沈重的代價?要知道,美國現在每年約有3萬人死於槍擊案? 袁征:關鍵在於中美兩國間的差異性,包括價值觀、政治架構、文化觀念等方面都有非常大的差異。美國社會首先強調的是個人權利和個人價值,其次纔會上昇到集體層面上,中國則是恰恰相反的。 在美國,槍支的擁有已經成為十分尋常的事情。槍支或許在其他國家被認為是危險的物品,但在美國卻被認作是『秩序的象征和保守主義的圖騰』。 唐小松:其實這不是美國人經常問的問題,在美國人的價值觀中,槍支不等於『危險『,更不等於『沈重代價』,他們只把槍支與『權利』和『自由』聯系起來,這就是為什麼一個父親為10個月大的孩子申請槍支的原因。我與美國國務院的一位官員以及哈佛大學的學生聊過這一話題。他們覺得這個問題是早有定論的事情。 在他們看來,美國的槍支只是所有日常生活設施中的一部分,各自分工和用途不同而已,它比普通人家裡的菜刀不會危險到哪裡去。在美國人看來,犯罪和殺人的動機產生於人,而不是無生命的槍支。當罪犯有殺人企圖時,他可以借助各種手段,可以用刀、磚頭甚至徒手掐死人。因此,槍支不是作案的罪魁禍首。 禁槍前景 槍支管制很難實施 廣州日報:據報道,美國最高法院18日舉行聽證會,審理華盛頓市政府禁手槍令是否違憲一案。請問未來美國是否能完全禁止私人持槍? 袁征:美國的槍支管制早已不是一個簡單的社會問題。關於槍支管制的爭論,實際上涉及到公民權利、國家管理的權力與公共秩序維護之間的關系問題。文化傳統、價值觀念、法定權利、利益集團政治和黨派之爭等多種因素也交織其中,顯得異常復雜。 唐小松:對於槍支控制,美國一直有『持槍論』和『禁槍論』兩種觀點,從來沒有爭論出任何結果。 要在不久的未來禁槍很難。最近一年來,美國高校接連發生了幾起槍殺案件,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引起了美國禁槍活躍分子的強烈反彈,他們又開始向最高法院呼吁,要求禁槍。從目前看,憲法中規定的持槍權利在短期內很難被動搖。還有一點就是,槍支管理已經成了一個敏感話題,政治家一般不輕易主動挑起它,弄不好,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美最高院針對禁槍案 70年來首次舉行聽證 3月18日,美國最高法院舉行聽證會,審理華盛頓市政府禁手槍令是否違憲一案。這也是美國最高法院近70年來首次審理類似案件。 法學專家認為,判決結果將對美國槍支管理法產生深遠影響。 2003年『赫勒案』將『禁槍派』和『反禁派』的爭議推向前臺。當時擔任華盛頓聯邦法院警衛的赫勒申請私人擁有槍支遭管理部門拒絕。他於是將華盛頓市政府告上法庭,認為政府侵犯了他的憲法權利。 據悉,聽證會對公眾開放,最高法院還將在會後公布聽證會音頻記錄,預計6月將有結果。華盛頓市政府1976年頒布實施禁手槍令,禁止市民在家中持有手槍,這項法規一直沿用至今。 2008年3月24日美國艾奧瓦州男子史蒂文·蘇佩爾槍殺4名來自韓國的養子女和妻子後,開車發生交通事故死亡。 2007年12月5日美國內布拉斯加州東部城市奧馬哈一座商場發生當年美國最嚴重的商場槍擊案,造成包括槍手在內的9人死亡,另有5人受傷。凶手是19歲的青年羅伯特·霍金斯,其行凶動機是『我要時髦一回』和『我要出名啦』。 2007年10月7日美國威斯康星州發生槍擊事件,7名正在聚會的青少年遭到一名槍手的襲擊,其中6人死亡,一人身負重傷。凶案的疑犯是該縣的一名治安官員和兼職警官,20歲的泰勒·彼得森。 2007年4月16日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發生槍擊案,造成包括凶手在內的33人死亡,堪稱美國歷史上最嚴重的槍擊案,並被美國《時代》列為『年度十大新聞』之一。凶手為23歲的韓國裔青年趙承熙。(李明波)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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