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一副對子,上聯是這麼說的,“百善孝爲先,原心不原跡,原跡貧家無孝子”。這話通俗淺白,卻極有道理。作爲孝的精神的一種延伸,清明祭掃也應以“原心”爲準則,最重是“心誠”,而非花費的多少和形式的如何。
“誠”是內心才能表達出來的情感。但有些人卻不這麼認爲。他們覺得多花錢才能表示“誠”,花的錢越多,心就越“誠”。因此對“冥品消費”一擲千金也不吝不惜者大有人在。像外地有媒體報道,清明臨近,“冥品”熱銷,從一捆捆的“冥幣”到價值不菲的紙紮轎車、別墅、女傭,而且在個別人中間居然相互攀比起來。明明是對逝者的祭奠,怎能變成生者的炫耀。
即使不是爲着炫耀,過度的清明消費也是不妥的。清明的意義本重於一種懷念,一種追思,一種寄託。那一份痛憶哀思,化爲了一束花、一個躬、一泓淚、一聲喚。其感人至深處,言語不能表述,修辭不能描摹。倘若將之金錢化、消費化、庸俗化,可以說,那將是對清明的褻瀆。
我們要過一個“綠色清明”。擯棄燒紙錢等陳規陋習,可以看做是倡導祭掃形式上的綠色;而進一步挖掘清明的人文意義、禮儀內涵,更是在弘揚一種精神上心靈上的綠色。
清明是我國重要的傳統節日。對於逝者,一直以來中國傳統文化都強調的是“慎終追遠”——“慎終者,喪盡其禮;追遠者,祭盡其誠”。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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