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存摺密碼後殺人滅口 據悉,鄧大新在肇慶市鼎湖中學讀初中期間,被害人黃寶平的丈夫張次耀對他很照顧,承擔了他的學費並照顧他的生活。因鄧大新到過張次耀家中,認爲張家較有錢,故萌生搶劫財物的念頭。 2007年5月5日14時許,鄧大新、鄧宗命通過電話確認張次耀離家上班之後,即以探訪張次耀家人爲名進入其家中,將其家中的8件黃金飾物、6件寶石飾物、多本銀行存摺等財物搶走。 鄧大新又迫使黃寶平寫出銀行存摺密碼,並當場用黃寶平的手機確認了存摺密碼和數額。隨後,鄧大新、鄧宗命爲了滅口,在二樓的主人房內,兩人持砍骨刀將黃寶平、黃寶平的母親劉桂英以及黃寶平的兒女張馨勻、張棋鈞,侄子侄女黃麗珊、黃銳豪先後殺死逃離現場。 2007年5月6日17時,肇慶公安在廣州市廣源客運站將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鄧大新、鄧宗命抓獲。經審訊,鄧大新、鄧宗命對搶劫、殺害6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一審判處兩兇徒死刑 去年12月份,肇慶中院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鄧大新和鄧宗命兩人死刑。 判後,鄧大新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訴。鄧宗命在法定期限內則沒有提起上訴。 昨日,鄧大新在庭審現場表示,自己沒有殺人,死者劉某、黃某的刀傷不是他砍的。並稱張次耀欠其姑媽鄧少平錢,剛開始是想找張次耀還錢。 鄧宗命在庭上表示認罪服法。鄧宗命稱,自己並沒有看到鄧大新在現場殺人,所有死者致命傷均由自己所爲。 公訴機關省檢察院認爲,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喪失人性,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建議二審維持原判。 目前,該案尚在進一步審理當中,省高院將擇期宣判。(來源:南方都市報南方日報記者陳球通訊員林曄晗) (來源:紅網) (責任編輯:車東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