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批轉了市人大常委會2008年度立法計劃,對本年度立法工作做出安排。強調立法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胡錦濤總書記關於“兩個走在全國前列”、“一個排頭兵”的重要要求和市委確定的“一二三四五六”奮鬥目標、工作思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人爲本、立法爲民,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以提高立法質量爲重點,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爲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實現天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年度立法計劃項目包括3類35項:
一、安排審議項目(15項)
1、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修正)
2、天津市地方性法規制定條例(修正)
3、天津市清潔生產促進條例
4、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修正)
5、天津市地質環境保護條例
6、天津市規範性文件審查監督辦法
7、天津市地下空間規劃管理條例
8、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
9、天津市法制宣傳教育條例
10、天津市就業促進條例
11、天津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辦法
12、天津市城鄉規劃條例
13、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
14、天津市畜牧條例
15、天津濱海新區條例(修正)
二、預備項目(6項)
1、天津市循環經濟條例
2、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
3、天津市溼地保護條例
4、天津市審計監督條例
5、天津市專利保護條例
6、天津市無線電管理條例
三、調研論證項目(14項)
1、天津市禁毒條例
2、天津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
3、天津市節約能源條例(修正)
4、天津市公園管理條例
5、天津市行業組織促進條例
6、天津市勞動合同條例
7、天津市河道管理條例(修正)
8、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9、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
10、天津市民辦教育條例
11、天津市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
12、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辦法
13、天津市消防條例(修正)
14、天津市超市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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