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推動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安排的談判?《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祕書處執行祕書伊沃·德博埃爾認爲,要推動未來談判,各方需要有3個認識:認識到氣候變化的科學事實;認識到每個國家都有義務採取行動;認識到只有各方合作,纔能有效推動談判,從而有效遏制全球氣候變化。 聯合國組織的新一輪氣候變化談判即將在曼谷啓動,德博埃爾在會議前夕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他說,去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爲《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2012年到期後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安排的談判制定了“路線圖”。曼谷會議是“路線圖”制定後啓動的首輪談判,將就如何實施“路線圖”進行討論,從而爲未來不到兩年時間的談判進程訂出明晰的工作計劃。 德博埃爾說,此次會議也將討論如何促進《京都議定書》締約方中的發達國家就進一步的減排目標作出承諾,爲2009年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達成相關協議作準備。 德博埃爾說,巴厘島會議的談判過程很艱苦,然而最終達成了各方均接受的協議,他不希望這次會議再回頭討論一些巴厘島會議上已經達成共識的議題。 他指出,包括歐盟國家和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都自行制定了緩解氣候變化的政策或減排目標,如何將各國自身的政策糅合成一個各方都接受的國際協議,是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安排談判的難題之一。 德博埃爾說,歐盟國家已提出202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20%的行動方案,但這一行動方案還面臨着歐盟各國政府之間、政府與相關行業、企業之間如何協調、分配和執行減排任務的問題。 他說,中國也提出了雄心勃勃的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包括5年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目標,並且制定瞭如何實現這些目標的具體步驟。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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