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法庭設在鎮衛生院裡,被告人郭加相一邊輸水一邊受審。白周峰圖 3月28日,在(河南)蘭考縣紅廟鎮衛生院,村民郭加相一邊躺在病床上打著點滴,一邊接受縣法院的審判——他冒用弟弟的名字治病,騙取新型農村合作(以下簡稱『新農合』)醫療金4000餘元。 3月28日,在蘭考縣紅廟鎮衛生院,縣法院組成刑事審判庭,審理紅廟鎮人郭加相涉嫌詐騙新農合資金一案。由於郭的下肢癱瘓,且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法院考慮到他的實際情況,便將臨時法庭設在鎮衛生院。 當天上午11時20分許,幾名法官來到病房,將輸液的郭加相抬出來,小心翼翼地放在衛生院門診樓前。隨後,公訴人、主審法官以及郭的辯護人依次落座。幾分鍾後,法官敲響法槌,審理正式開始。54歲的郭加相躺在床上,用被子捂著頭默不作聲。公訴人稱,2007年7月31日,郭加相在家中砍樹不慎摔傷,隨後在蘭考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當年8月2日,他在明知自己沒有參加『新農合』的情況下,冒用已加入『新農合』的弟弟的名字,轉入蘭考縣另一家醫院繼續治療。當年9月24日,郭加相讓侄子代他領取新農合醫療金4056.92元。 審判中,郭加相的妻子哭成了淚人,嘴裡不停地念叨:『俺承認做錯了,希望政府對我們寬大處理。』郭的妻子說,辦理『新農合』時,丈夫外出打工,錯過了辦理時間。郭加相的辯護律師表示,被告人涉嫌詐騙,他對此不持任何異議,但此案在量刑上應從輕處罰,因為郭為了看病已借款三四萬元,他的犯罪動機很單純,就是為了治病,不具有社會危險性。 當天中午12時10分,法院當場判決:郭加相的行為構成詐騙罪,但因為情節輕微等原因,免除刑事處罰。宣判結束後,法官、公訴人和辯護律師等人當場為郭加相捐了800元錢。(大河報郭致遠李婭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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