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破男同事設下的“春藥陷阱”後,鉛山縣(江西上饒市)一女子鄭某從3樓窗戶縱身跳下保護自己的清白。日前,呂某、丁某、傅某、李某因構成強姦罪(未遂)分別被法院判處3~6年有期徒刑。
2007年10月23日,呂某邀請以前的同事鄭某和朋友傅某等3人包車到鉛山縣玩。當晚,呂某等4人買來一瓶春藥倒入一瓶飲料中,帶着飲料敲開了鄭某的房門。鄭某見4人神情鬼祟,拒絕喝4人提供的飲料,呂某、傅某見狀,欲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鄭某奮力掙扎,從3樓窗戶跳下。經醫院搶救,鄭某傷勢嚴重,下顎骨、盆骨粉碎性骨折。(陳伶剛、方昱鋒、記者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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