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無證行車,撞傷路人後不但不實施救助行為,反而發動車輛,對受害人進行碾壓,致其死亡。這起慘案發生在貴州省納雍縣維新鎮境內。3月28日,記者獲悉,因涉嫌故意殺人,這名駕駛員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目擊事件經過的村民張文明告訴記者,3月20日下午5點左右,牌號為貴F61979的廂式貨車經過『落坑田』(地名)時突然失控,撞倒路邊的村民陳尚友。
之後,駕駛員楊三三未采取任何救助行動,反而發動車子重復碾壓陳的身體,直至附近村民圍觀上來。這時,躺在車輪下的陳尚友已奄奄一息。後陳在送往醫院救治的過程中,因傷勢過重而死亡。駕駛員楊三三被趕到現場的納雍縣公安局民警帶回調查。
死者陳尚友的妻子周真芬說,出事時,貨車上有3個人,除駕駛員楊三三外,還有車主殷紅及其哥哥殷某等二人在場。
采訪中,殷紅對記者說,事故發生後,他們告誡楊三三不要過激,但楊面色猙獰,怎麼勸也勸不住。
殷紅的哥哥也向記者描述了事件的經過:事發時,這輛貨車行駛在上坡路段,車上三人均在吸煙。突然間,駕駛員楊三三的煙頭抖落在內衣裡,楊驚慌失措,雙手松開方向盤,以致車身失控,撞倒了在路邊的陳尚友。殷說,楊下車看了看陳的傷情後說『我撞人了,送醫院麻煩得很……』於是再次發動貨車對傷者進行碾壓。
上述說法得到納雍縣警方的證實,該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朱軍告訴記者:審訊時,楊承認,撞傷陳尚友後,繼續行凶的原因是『不想送醫院,嫌麻煩,一次性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還省事些』。
警方的資料顯示,犯罪嫌疑人楊三三,今年21歲,系無證駕駛機動車輛,在交通肇事一案中,負完全責任。鑒於嫌疑人楊三三在事故發生後,繼續行凶殺人的性質惡劣,納雍縣公安局以『故意殺人罪』對其實施拘捕,現這一案件已移交檢察機關。
據了解,遇難時,陳尚友只有39歲,是家中的頂梁柱,上有高堂、下有妻兒,遭遇不幸後,這個家已瀕臨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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