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爲更大限度發揮失業保險功能,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促進失業人員就業,本市圍繞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提出新的工作目標。
根據新的工作目標,本市將爲16萬名失業和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失業保障、促進就業、接續保險。全年用於促進就業預防失業支出不少於當年基金支出的70%。此外,本市將充分考慮物價上漲等因素對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帶來的影響,根據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及物價指數變動情況,適時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同時,實施積極的調控政策,建立破產企業職工求職補貼制度,在企業宣告破產到破產終結期間,對尋找工作的職工,比照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給予求職補貼。建立穩定崗位補貼制度,鼓勵企業在生產經營不景氣期間,通過調整工時、工資等措施減少裁員,對可裁而未裁人員,比照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給予一定期限的穩定崗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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