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今年以來,臺灣民衆攜帶香港及澳門法律規定的違禁物品出入或過境當地的案例時有發生。
臺灣海基會發布新聞稿指出,香港、澳門特區政府機場人員表示,近期臺灣民衆攜帶電擊棒出入港澳的個案明顯減少,但持有防身噴霧器的案件仍然偏多。
海基會強調,電擊棒、伸縮棒、防身噴霧器等都是香港及澳門嚴格禁止持有的物品,無論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都違法。海關人員如果在通關時查獲上述物品,將拘留並起訴持有人,希望民衆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