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孩子犯渾搶劫法院酌情從輕判
天山網訊(記者馬燕通訊員許瑞堂報道)因一時糊塗闖進女廁所搶劫的高中生小陳,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罰。考慮到小陳平素在校表現良好,瑪納斯縣法院酌情予以輕判,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小陳是瑪納斯縣一所中學高二年級的學生。2007年10月20日21時許,小陳趁無人之時進入其所在學校的女廁所內,並將廁所內節能燈擰滅後潛伏在廁所內。女學生劉某上廁所時,陳某上前將劉某的一部價值500元的手機搶走,並在搶劫過程中踢了劉某一腳,致使劉某受到輕微傷。
法院經調查得知,小陳在校期間表現良好,各科學習成績優異,特別是2007年在高一全年級五科競賽中,榮獲物理競賽一等獎。
本着挽救因一時衝動而犯罪的少年的態度,瑪納斯縣法院決定給予小陳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遂以搶劫罪判處小陳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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