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依法向羈押於看守所中的被告人王某下達了執行通知書。王某因強姦兒子女友,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
今年46歲的王某系通遼市科爾沁區農民。妻子遠赴千里之外打工,兒子在附近做工。2007年10月25日,與兒子同居的女友趙某引產術後正在打點滴,這位未來的公公即對其動手動腳。當晚,王某酒後趁兒子上夜班,對身體虛弱、無力反抗的趙某實施了姦淫。次日晚,王再次趁兒子上夜班時對趙某進行姦淫。10月29日中午,王某又故伎重演,對趙某實施了姦淫。無奈之下,趙某將多次被姦淫的情況告訴了男友,並電話告之其母。10月31日,王某被3人共同告發後,被公安機關拘捕歸案。(霍春剛) (來源:內蒙古日報)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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